邓小平对家庭、对孩子的爱是深沉的、内敛的。他很少用语言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但家人的事情他都装在心里。
邓林说:“解放战争胜利后,从上海到四川,再到北京,爸爸千方百计为我寻医治病。我的病情比较复杂,特别是嘴里长了瘤子,开过刀,又长出新的瘤。爸爸下了大决心,费了许多周折,使我得到当时那种条件下最好的治疗。此后,我的身体虽然仍不能和我的同龄人相比,但我却能以基本正常的体魄面对生活,建立家庭,承担责任,作出成绩。”
邓林说:“我爸爸还有一个习惯,给我们掖被角。他总怕我们的肩膀受寒,所以晚上我们睡了以后,他总要给我们掖掖被角。长期以来,这也就成了我们的习惯,怎么睡觉肩膀都不能露在外面,要盖得严严实实的。”
5个孩子中3个大的,邓林、邓朴方、邓楠,邓小平都带得不多,因为他们都出生在战争年代。两个小的邓榕和邓质方从小就有了很大的“特权”,他们可以在父亲的办公桌底下钻来钻去,在地毯上翻跟斗、打滚、过家家,邓小平从来不嫌烦。
同邓小平相比,卓琳对孩子们的爱是直白的、透明的。邓榕说:“我们给妈妈起个外号叫‘铁匠铺掌柜的’。她对你好,好的不得了,但一急起来也会打你。我们全挨过打,因为小时候我们有时太闹太调皮了。哥哥和邓楠经常‘打架’,哥哥总是招惹邓楠,邓楠就急忙惨叫,妈妈听见了,就过来一人给一巴掌,邓林在旁边也莫名其妙地被捎上一下。因为我是家中最小的女孩子,妈妈就爱打扮我,把我弄得花技招展的,有时候在我的头上给弄个蝴蝶结,或者让奶奶给我做件衣服。我们也没什么好衣服,小时照片上衣服挺好看的吧?都是我奶奶手工做的。这一点,经常惹得邓楠不高兴,说妈妈偏心眼。其实,妈妈最信任的人是邓楠。有什么事都跟邓楠说。妈妈身体不好时就把钱交给我姐姐,让她管钱。每月伙食费多少、零用钱多少、开支多少,不够要向公家借多少、每月还多少,都是邓楠的事。”
邓小平3个女儿的性格非常像卓琳,心直口快,在家说话都是大嗓门,无遮无挡,经常还喜欢开个小玩笑,说邓楠是家里的“总理大臣”,因为她从小就帮助卓琳管家;说邓朴方是“兵部尚书”,因为他专门喜欢舞刀弄枪;邓榕小的时候,谁见了都喜欢,大家就说她是“礼部尚书”。邓林在外面不当官,但是在家里官衔最多:“老干部”、“政协主席”兼“文化部长”。邓小平有时也加入,说:“跟赫鲁晓夫吵架,别的武器不用带了,带个邓楠就够了。”邓楠说:“都是因为爸爸耳朵不好,我才成了个大嗓门儿。”
邓小平曾经说:“我一生最痛苦的时候是‘文化大革命。’”邓林说:“我想,‘文化大革命’中令他最为痛心的是朴方。”
1968年8月,当时还是北京大学物理系四年级学生的邓朴方,因不堪造反派对他的虐待与凌辱,跳楼以示抗议,造成了终身残疾。这个情况,当时被隔离审查的邓小平夫妇直到第二年夏天才知道。
得知儿子瘫痪,卓琳的心被刺痛了,她止不住心中的悲痛,一想起就哭,一想起就哭,一直哭了3天3夜,眼睛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做父亲的邓小平,心情更是难以平静。他提笔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请组织上帮助安排,让邓朴方进一步治疗。
毛泽东和周恩来对这封信作了批示。在中办主任汪东兴的协调下,邓朴方得以住进了解放军三〇一医院。
在谪居江西的日子,邓小平写了很多的信。在信中,他叙述了他自己的生活,讲了他的孩子们。个性是一向只重大事的他,不厌其烦地写些家庭生活琐事,体现了一个父亲深深的爱子之心。
1970年2月9日,邓小平在给汪东兴的信中写道:
“12月上旬,我的小女儿毛毛回来了。1月初,我的小儿子飞飞也回来了(他们即将回到劳动的地方去)。我们同他们两年多不见,一旦相聚,其乐可知。本来,我们曾希望两个大的孩子(邓林和邓楠)也回来聚一下,她们没有请准假。好在她们回来的机会是有的。”
“我的大女儿邓林来信说,他们学校即将分配工作,她已向领导请求改行(即不做美术方面的事,因她本人搞美术是不行的),要求分配到一个工厂中工作。我们对她也是这样希望。加之她已有28岁,本身条件差,至今还没有对象,本人一身是病,所以在农村是很困难的,即在工厂顶班劳动八小时,也似有困难。如能分配一个技术性的工作,如收发、文书、保管之类,对她的身体比较合适。这件事,在北京时曾向你说过,如有可能,恳请予以帮助,至为感激!”
“再如能将她分配到同我们靠近些(如果我们长期在南昌的话),则更是我和卓琳的最大奢望了。”
“从今年1月份起,中央给我们的生活费是每月205元。1月份,曾请省革委负责同志向你请示,这个数目是否是我们今后长期的固定的生活费用,未见复示。前几天,又收到2月份的,还是205元,我们当即了解这是新的规定。我们当照此规定,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当然坦率地说,这个数目对于我们这个9口人之家(我们夫妻,我的继母,5个孩子,还有一个卓琳姐姐的孩子也是我们供给的),是不无困难的,因为除邓林已有工资外(她本人病多,最多只能自给),我的大儿子邓朴方在医院每月需要35元左右(吃饭25元是医院规定的,抽烟及零用约10元),两个大学生每月30元左右,3人即需约90至100元。我们在南昌的3个人,只有100元开支。此外,我的小女儿毛毛、小儿子飞飞在公社劳动所得,只够吃饭,其他需用也要适当补助。再者,我们还得积点钱作为孩子们回家的路费(路远,每人来往约需100元左右)和回来时的伙食费(回家来总要改善一点伙食),以及每年总要补充一点衣物日用品。这样算来,当然是紧的。但是,党既作了这样统一的规定,我们没有理由提出额外的请求,自当从我们自己用的100元中,每月节约二三十元,积起来作为他们每年回家一次的路费。新的生活总会习惯的!”
“小孩子回来一次花钱太多,也很不容易。将来希望能先将毛毛调到能够靠近我们一些的地方。”
邓榕说:“读了上述信,即使是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仍可体会到当时那充满父亲心头的忧思。比起与亲人隔绝的禁锢关押来说,现在能与子女相聚,已是奢望所及了。但是政治前景的不测,全家生活的担当,仍使他心头重负不释。他不能不有所思,不能不有所想,不能不为了全家,为了子女,去请求帮助。”
1970年3月的一天,第一次来江西探亲的邓质方走了。虽然儿子已经完全长大成人了,但作父母的,依然离情难却。卓琳控制不住自己,哭得眼泪涟涟。邓小平只能把伤心深深埋在内心深处。他无言、沉默,依然坚持到工厂劳动。
劳动中,邓小平突然感到不适,脸色苍白,满额沁出了冷汗。因为儿子走的原因,他的低血糖病又一次复发了。
家庭、亲人、孩子,是他最珍贵的,也是他那时所惟一拥有的。儿子远行,不知何时才能相见。邓小平口中不说,心中却不能不想,不能不忧。
卓琳闻讯,赶忙和工人们一起扶邓小平坐下,卓琳问旁边的工人,有没有白糖,说喝一点糖水就会好的。女工程红杏赶快回到在厂区的家中冲了一杯糖水拿来。邓小平喝了后,略感好转。工厂内没有汽车,车间主任找了一辆拖拉机,把邓小平和卓琳送回到了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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