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金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月河派出所副所长
王法金毕业于浙江省警校,本科学历。曾担任市公安干校教员、看守所民警。2000年4月调至月河派出所担任文苑小区责任区民警。四年来,王法金全身心投入到社区工作中,以推出“黄手帕工程”为切入点,积极为无业人员解决“饭碗头”,发明六位代码出租房屋管理法,创办“朝霞工程”挽救失足青少年,成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贴心人,保一方平安的用心人,与时惧进、改革基层警务的有心人,求真无实、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带头人”,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新时代的马天民”。
王法金同志担任社区民警以来,先后受到嘉奖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荣获“省级优秀公安民警”,“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干警”、“浙江省公安系统‘十佳卫士’”、“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省学习雷锋标兵”等荣誉称号。
2000—2002年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民警,2004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他负责的社区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社区”。2003年3月,湖州市委市政府专门作出了向王法金同志学习的决定。
责编:张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