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承枫
廖承枫,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民警。
从警15年来,廖承枫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多次负伤,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无私资助56户困难家庭,为300多户居民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他胸怀大局、心系和谐,以慈父的关爱抚养温暖死囚的遗孤,先后帮扶19名刑满释放人员走上自食其力之路,帮助19名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帮教69名失足青少年改邪归正。他恪尽职守、求实创新。用“三宝”、制“三簿”、建“三网”、熟“三情”,及时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为确保一方平安夯实基础。
2005年2月的一天傍晚,廖承枫接到电话,京山饮食服务公司的100多位下岗职工和拆迁工人发生了激烈冲突。一位年过半百的职工老李,爬上了正要拆除的二楼屋顶,悲愤地说:“反正也没法活了,大家同归于尽!”廖承枫赶到时,他正从屋顶丢下党员证、退伍证、记录辉煌的军功章,下面100多位老职工又哭又骂,只差一根导火索就会爆炸。廖承枫默默捡起那些散落的证件,又跳到下水沟里掏出那枚奖章,擦拭得干净闪亮,才仰头对老李喊道:“老李,我知道你的难处!当年,你为了祖国参战,今天,又要配合改革忘掉荣誉,重新开始!但你要相信,国家不会忘记你,困难只是暂时的!”在他声嘶力竭的承诺中,老李逐步恢复平静:“小廖,你去过我家好多次,心里搁着百姓--我相信你!”接下来的几天里,廖承枫为那些无房户找到了临时住所,为34户困难家庭申办了低保,比较平稳地解决了这起拆迁纠纷。老李等人搬家的时候,廖承枫专门去帮忙,那些拆迁户心里热呼呼:“还是廖警官最了解我们。”
廖承枫先后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各1次,被授予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杰出青年卫士、荆楚十大形象民警、全国十佳驻村民警、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五四青年奖章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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