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宝生
蒋宝生,男,汉族,54岁,中共党员,陕西省勉县公安局张家河派出所民警。
蒋宝生同志从警31年来,始终坚持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实,以高尚的情操对待人生,以扎实的作风对待事业,以淳朴的感情对待群众。他始终保持信念如一,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舍小家,顾大家,支援西藏公安工作9年。期间,他克服气候恶劣、生活习俗不同、条件艰苦等重重困难,以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了藏族同胞的赞誉和组织的信任。他具有不图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2004年10月,他三次向局党委书面申请,恳请组织派他到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的张家河派出所工作。为便于长期扎根警务室,蒋宝生自费2000多元购买了床垫、被褥、灶具等生活日用品,并做通了妻子贾巧诚的思想工作,建起了全市首个“夫妻警务室”,后被汉中市公安局命名为“蒋宝生警务室”。他们扎根警务室,以警务室为家,创举了警务室“五尽量工作法”。他具有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意识。2004年4月,蒋宝生同志历经一个多月,行程约2000余公里,帮助南郑县一教师寻找失散52年的生母的下落,最终圆了该教师15年寻亲梦想。
蒋宝生同志先后被中、省、市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陕西省先进工作者”、全省“首届杰出三秦卫士”、“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优秀社区和警务室民警”、“全省政保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汉中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民警”等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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