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溪河
陈溪河,男,汉族,福建漳州人,52岁,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陈溪河同志在戒毒战线11年如一日,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诚、爱民、创新、奉献”的工作理念,忠实履行“拯救吸毒人员、促进和谐稳定”的神圣职责,矢志不渝、满腔热情地推进戒毒工作,不断探索生理脱毒、心理矫治和劳动康复相结合的戒毒工作新路,创立了“五心”工作法,把热心、诚心、爱心、耐心、细心贯穿于戒毒工作始终,共帮助3284名戒毒人员脱毒康复,创下自建所以来监所无事故、队伍无违纪、戒毒人员脱毒康复率百分之百、其家属满意率百分之百的“双无双百”佳绩,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突出贡献。陈溪河常说:“戒毒人员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更是病人,他们的心病远远大于身病。戒毒所不仅是行政执法场所,也是医疗所,更要办成特殊教育学校,促使戒毒人员生理和心理都得到康复。”他要求民警对待戒毒人员,要像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父母对待子女一样,用爱心去呵护、用科学去矫治、用真情去感化,使他们在爱的阳光里摆脱毒魔,重获新生。他积极组织民警与戒毒人员开展文艺联欢、球赛、拔河等文体活动,经常与戒毒人员促膝谈心,嘘寒问暖,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戒毒人员王某入所前几天,因失恋自杀未遂,而且刚做过人工流产,身体极度虚弱,意志十分消沉。陈溪河得知情况后,一方面找她谈心,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天气冷了,给她加垫褥、被子,考虑她的身体虚弱,还为她炖鸡汤,做“月子”,使她很快就恢复了健康,心情也逐渐开朗起来,她不仅戒除了毒瘾,对生活也充满了自信。王某感慨道:“陈所长对我们既有兄长般的关爱之情,又有慈母般的疼爱心肠!”
陈溪河同志先后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禁毒战线十大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公安监所所长、福建省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2007年,戒毒所被国务院命名授予“模范戒毒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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