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征
李征,男,汉族,1982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司,2008年1月任河南省杞县公安局湖岗派出所所长兼辖区民警。
李征同志自2000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数年如一日,深入辖区,扎根基层,大力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尽心竭力维护辖区治安,用真情和热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与人民群众建立了鱼水之情。工作中,他勤学善思,总结探索了一套切合实际、服务实战的驻村警务工作法,即“李征工作法”。该工作法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中基层民警四大工作法之一,在全国公安系统推广。
2003年,李征到湖岗派出所担任第二责任区民警。责任区有6个行政村、10个自然村,居民2313户、8726人,位于杞县、通许两县交界,地处偏僻,治安情况复杂。当他第一天穿着警服来到村里时,群众见了都远远地躲着走,没人理睬。鉴于这种情况,李征经过分析研究,明确了“如何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拥护”的工作目标,确定了“主动接近,主动服务,融入群众”的工作思路。之后,他一头扎进辖区,逐村逐户走访,询问乡亲们的家庭状况、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群众下地劳动,他就到田间地头,帮乡亲们干农活,向群众了解情况;群众回家做饭,他就在一边添柴续火,和群众拉家常;看到群众点燃麦茬,他就耐心解释,讲明发生火灾的后果和危害;看到小孩在河里洗澡,他就提醒孩子一定要注意安全。李征向村民发放“警民联系卡”,并郑重承诺,有困难需要帮助时,保证随叫随到,李征以自己实际实际行动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有的群众找到他也没什么事,就是想和他说说话、聊聊天,小到家长里短、油盐酱醋,大到生产致富、经商门路,虽然和工作没有直接关系,但他总是耐心倾听,帮着出出主意,想想办法。乡亲们谈起他,都说:“李征啊,小伙子不错,实在、勤快。”
李征同志先后荣立“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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