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军
李道军,男,38岁,汉族,中共党员,广西阳朔县公安局政委。1991年11月至2001年5月,任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防暴警察支队四大队民警,七星巡警大队副大队长;2001年至2005年5月任巡警支队110警务大队大队长;2005年6月至2008年6月任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副局长;2008年6月至今任广西阳朔县公安局政委。
18年来,李道军同志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和利益放在心中,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埋头苦干、忘我工作,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他当普通巡警时,曾先后16次挺身而出,与手持凶器的歹徒搏斗,9次冒着生命危险,只身冲进火灾和洪水中,救出被困群众9名,被誉为“桂林的活雷锋”。在任110警务大队大队长期间,他亲自带领民警冒着生命危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0余名,打掉犯罪团伙39个;先后36次在洪水灾害、液化气泄漏等现场救出危困群众39名,率领民警接处警24000余起。在他的带领下,大队先后获得了“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三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及“自治区青年文明号”、“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全区人民满意公安基层单位”等其他荣誉称号5项。
李道军同志自2005年5月调任秀峰分局副局长以来,始终战斗在刑侦第一线,破获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他严格执法质量,严把案件质量关,分局连续两年执法质量考评分名列市局第一。他认真接待每一位上访群众,将一批时间长、案情复杂、难度较大的案件侦破,得到了信访群众的高度称赞,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赞扬。2008年8月24日晚20时,王某在临桂县将一女子捅死在闹市区,负案在逃的杀人犯在潜逃多日后,于9月13日中秋前夜来到了旅游名县阳朔,并于晚21时许在居民区内实施抢劫,当场又杀死一人,逃入了茫茫山岭中。接警后,李道军迅速调集各警种和装备赶到现场,勘查,访问,设卡,成立指挥部。在他的指挥下,抓捕工作有条不紊。出发前,他将配给自己的防刺背心给了身旁的民警穿上,然后一无反顾的走在了搜山队伍的最前面。经过8小时的围剿,案犯终于被成功抓捕,参战人员无一伤亡,而李道军手上,脸上却布满了被荆棘划破的血痕。
李道军同志先后荣获第二届、第三届“桂林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和第二届 “广西优秀青年卫士”、“全区公安系统优秀大队长”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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