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设立,全称为“教育部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专项经费”,又称“春晖计划”。
主要资助对象: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学术成就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再入境资格者)。
主要资助形式:回国的单程或双程国际旅费。
主要资助范围:应邀回国参加学术会议;回国进行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组织短期研讨班、讲习班、联合指导博士生;引进技术对贫困地区进行扶贫开发;参加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教育部或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批准的其他短期回国服务活动。
“春晖计划”每年资助的学科领域、专业方向和项目、会议等视国内需要而设置。
申请手续:“春晖计划”专项经费常年受理,择优资助。申请者可先通过中国留学网或直接向各使(领)馆教育处(组)查询教育部发布的当年资助目录,然后向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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