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规定的戒毒制度有什么新变化?

  问:《禁毒法》规定的戒毒制度有什么新变化?

  答:戒毒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新的戒毒制度不仅有助于解决吸毒成瘾人员的生理脱毒问题,更有助于吸毒成瘾人员身心康复和融入社会,为在我国建立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融入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新模式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新的戒毒制度不仅规定了强制隔离戒毒,而且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纳入法定戒毒期限,这对区别对待吸毒成瘾人员,帮助他们完成全程戒毒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有助于解决吸毒人员屡戒屡吸的问题。《禁毒法》规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三项措施紧密衔接,延长了戒毒期限,有利于减少戒毒人员脱管失控,提高戒毒的效果。四是确定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戒毒工作格局。《禁毒法》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赋有相应的职责,同时还明确了企业事业单位、戒毒人员的家庭、社会工作者和禁毒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工作的规定。这有利于从法律上保障各项戒毒措施的落实,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的戒毒工作成效。

  供稿: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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