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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组织“双百人物”评选活动实施办法

 

CCTV.com  2009年06月19日 09:4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南海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组织开展评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活动(简称“双评”活动)的指示精神,现就组织开展好我省“双评”活动,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省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确定正式候选人和报中央候选人名单,研究决定有关事项。主任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军区政治部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其他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社宣处,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宣处长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军区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由主办单位各抽调1名干部合署办公。

    (二)组委会下设两个评审组,由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方面专家组成,负责正式候选人提名把关、参与报中央正式候选人表决、提供有关咨询等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第一评审组:具体负责“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以下简称“英雄模范人物”)评选的有关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党史研究室、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各有关处室1名负责同志和党史、现代史以及军史方面专家组成。组长由省委党史研究室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军区政治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省委党史研究室推荐党史、现代史方面的专家各2名(共4名)参加;省军区政治部推荐2名军史方面的专家参加。

    第二评审组:具体负责“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以下简称“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的有关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部各1名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以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组长由省委宣传部社宣处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军区政治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省委组织部推荐城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1名参加;省委统战部推荐2名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省总工会推荐2名劳模参加;省军区政治部推荐1名英模和1名专家参加;其他方面的有关专家由省委宣传部推荐。

    (三)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发动、组织本市县本系统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推荐提名,组织研究提出每一类候选人名单,并审核报送材料。

    (四)所有“双评”活动候选人不参加评审组,所有推荐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名单于5月26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电话:65332663)。

    二、操作程序

    (一)活动启动(5月26日)。召开“双评”活动部署协调会,发出我省《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双评”活动。

    (二)群众提名(5月27日至6月12日)。由各市县、各重点行业部门(教育、科技、公安、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国企、体育等)、省直机关工委以及部队,通过多渠道和方式,在本市县本系统内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广泛推荐“英雄模范人物”和“感动中国人物”。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提名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热线电话等,可通过互联网、媒体进行推荐,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参与。

    (三)上报群众推荐候选人名单(6月13日至6月16日)。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推荐提名的基础上,分别提出每一类不超过100人的候选人名单(含候选人事迹材料,于6月16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其中“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属于本地本部门的人选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10%。

    (四)确定正式候选人(6月17日至6月19日)。组委会办公室于6月17日前完成对上报名单的汇总。各评审组根据汇总和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的推荐材料,于6月18日召开评审会议。按照正式候选人人选1.5-2倍的比例,由第一评审组研究提出“英雄模范人物”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第二评审组研究提出“感动中国人物”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建议名单报组委会同意,确定正式候选人。

    (五)确定报中央正式候选人名单(6月20日至6月23日)。组委会根据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审核报送的材料,于6月22日组织召开评审组专门会议,进一步研究提出“英雄模范人物”和“感动中国人物”报中央正式候选人名单。经省组织人事和省纪检部门同意,报省领导审定后,于6月23日上报中央“双评”活动组委会。

    (六)报送中央组委会确定的正式候选人材料(6月底前)。根据中央“双评”组委会确定的正式候选人,省委党史研究室负责报送“英雄模范人物”材料;各市县委宣传部、系统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报送属于本市县本系统“感动中国人物”材料。

    1、省委党史研究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英雄模范人物”正式候选人进行核实、整理事迹材料并填写事迹表;

    2、各市县委宣传部、系统主管部门分别对属于本市县本系统“感动中国人物”正式候选人进行核实、整理事迹材料并填写事迹表,须经本市县本系统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同意;

    3、两类候选人事迹材料为500字左右(材料要事迹真实、表述准确),并附一寸免冠照片(或人物画像),一式20份,于6月26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信函交换或邮寄省委宣传部社宣处,电话:65332663)。同时,将事迹材料及照片(或人物画像)电子版发送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hnshuangping2009@163.com

    4、省组委会办公室于6月底前统一报送材料至中央。

    (七)组织投票(7月上旬)。

    1、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等中央主要报刊、都市类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明网、中国网、光明网、央视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广播网、中工网、中国军网等新闻网站上刊登中央确定的“英雄模范人物”和“感动中国人物”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进行投票评选。群众可在填写报纸选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三种方式中选取一种方式进行投票,不能重复投票。

    3、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的报纸选票可自行寄达组委会办公室,也可统一组织送达。

    三、有关要求

    (一)“双评”活动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责任;坚持公益性,不搞商业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牟利。

    (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好报道方案,做好我省“双评”活动报道的同时,要及时转载中央媒体稿件和发布投票信息,为“双评”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三)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抓紧制定具体办法,确保评选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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