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国有资产私有化犯罪日益严重。近日网上又曝出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系黑龙江省大庆市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烟台投资的近千万元国有资产被个人以堪比魔术的非法手段侵吞,经过了十余年的运转以及变化,明明白白的国有资产居然变成了堂而皇之的私人所有,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在网络上,关于本事件的议论比比皆是,网友们惊叹奸商们利用魔术手段榨取国有资产,有网友调侃
道,他们才是真正的魔术师。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跟踪采访。
地产惊现“魔术手”,比刘谦更牛的魔术
说道魔术师,大家第一反应就是在春晚上在鸡蛋里大变戒指的著名魔术师刘谦。然后在网络上一个关于山东烟台资产流失的帖子,引发了广大网友调侃,“刘谦只能从鸡蛋里变出来戒指,而‘汤谦’可以白手变出个楼来”、“刘谦的魔术再怎么炫,是假的,‘汤谦’这个变的是真楼”,一石引起千层浪,“魔术手”“汤谦谦”等名词从网络上流行开来。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汤天众是烟台勘察测绘院和烟台虹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王志勇曾是该两个公司的股东且一直担任烟台开发区新城是建设开发公司和烟台市工程勘察置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法人。1994年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与烟台开发区新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下称“新城市公司”)合作开发了蔬菜公司西山库综合楼(下称“综合楼”)。综合楼分两期开发,一期已开发完毕,建有综合楼房一座,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为综合楼实际投入约840万元人民币,新城市公司以项目立项、办证作为出资。项目二期未等开发,土地已被违法更主,随后又在法院的“配合下”合法的转移,根据调查这块地被重新规划为近五万平米的商住楼,目前正在施工中。
双方就综合楼建筑面积作了分割:烟台新城市公司分得约4000平方米,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分得约3800平方米。双方并约定:待综合楼主楼(以上说的二期工程)完工,再分给烟台新城市公司3000平方米,余全部分给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然而汤天众等人就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应分得的综合楼建筑面积动起了脑筋。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汤天众等人通过以欺骗的手段取得烟台市规划局文件,通知房地局将上述之产权办到烟台是勘察测绘院(汤天众位法人,性质为国有)名下,然后又以烟台市勘察测绘院名义致函房地局,成与烟台虹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协议,通知房地局将上述房产的产权证办到烟台虹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2003年在烟台国资委对新城市公司进行评估时,汤天众、王志勇对新城市公司在综合楼项目二期土地使用权这一国有资产予以隐瞒,致使国资委对新城市公司的实际价值严重低估,最终导致新城市公司被以零价格转让给烟台市工程勘察置业有限公司。而烟台虹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汤天众、王志勇等个人投资成立的,烟台市工程勘察置业有限公司则是王志勇等个人出资成立的。
原本属于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国有资产就这样转移到了烟台虹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烟台市工程勘察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目前已移转到了一个无业农民名下。
地方法院对“魔术师”置若罔闻
案件发展到此,记者就本案处理的现状联系多方面得知,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在与两家公司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04年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要求确认只楚路6号综合楼(即被转移的国有资产)为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所有,然而烟台中院却以不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2006年该公司又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烟台市房产管理局撤销只楚6号综合楼的房屋所有权,芝罘区人民法院又以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不能证明与只楚路6号综合楼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为由裁定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大庆风华房地产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不服该裁定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烟台中院作出维持原裁定的裁决。
面对如此明显非法的魔术手段,烟台市司法等机关置若罔闻。但是在网络上已经发出了“人肉搜索魔术手‘汤谦谦’”的人肉搜索贴。但是据悉截止发稿时,烟台市法院对此本案仍没有作出处理。记者将会继续跟踪报道此案并及时将案件发展的新情况介绍给大家。
责编:熊杰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