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德国世界杯,我国大陆地区平面及网络媒体总共获得了60个文字记者和20个摄影记者的正式采访名额,另行分配的电视广播采访证则由唯一购得转播权的中央电视台独享,这一数字较之4年前有中国国家队参加的韩日世界杯有小幅回落。但世界杯期间逗留德国的中国记者总数接近500人,这意味着大部分所谓的“本报特派记者”根本没有真正的采访权,他们无法申请媒体席球票、无法使用新闻中心等设施、不可能进入新闻发布会和混合区现场,甚至在参赛队的训练公开日也只能与球迷享受同等级的旁观待遇。但即使没有一张球票,所有在德国的中国记者都背负着本单位寄予的厚望:“要写出与众不同的独家新闻、要写出在电视屏幕中看不到的场景来”。于是,在工作与严峻现实的双重压力下,虚假新闻纷纷出笼,成了世界杯期间国内媒体一道令人难堪的“风景线”。
一、世界杯虚假新闻的三大“流”
究竟有多少世界杯假新闻?具体的数字已经多到难以统计,粗略地做一下分类,大致有以下几种:合影专访流概述洋洋洒洒数千字的“独家专访”,配之以记者与被采访对象的合影,这一模式的“新闻作品”在近几年的中国报界非常流行,在国内体育新闻圈,“合影专访流”早在四五年前就开始盛行。
2002年5月,业内曾发生一桩非常著名的“费戈专访造假事件”,当时葡萄牙队在澳门与中国队比赛一场为世界杯热身,这期间《体坛周报》某记者与费戈签名合影后并编纂一问一答式专访一篇,文内更是有着“他(贝克汉姆)比我帅!”这样戏剧性的话语。见报后,竞争对手将该专访直接呈送葡萄牙国家队新闻官弗雷塔斯,该官员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当众拿出这期《体坛周报》并宣称“这份中国报纸对费戈和奥利维拉(葡队主教练)的采访完完全全是编出来的”。这一事件引发了国际媒体的关注,葡萄牙最大的足球网站www.maisutebol.iol.pt以《费戈和贝克汉姆的英俊及中国报纸的想象力》为题做了报道,法新社也刊发了《中国报纸专访称:费戈说贝克汉姆比自己更帅》的专电。迫于舆论压力,《体坛周报》对此做了公开道歉,杜撰这两篇专访的记者也被迫离职。
但“费戈事件”并未给国内媒体敲响警钟,“专访造假”愈演愈烈,每逢大赛更是登峰造极。今年世界杯期间,香港媒体曾列出9篇世界杯典型假新闻,其中7篇均系专访,其中采访对象涉及贝肯鲍尔、布拉特、贝利、费戈、托蒂、卡卡,从组委会主席到国际足联主席再到老少球星,一网打尽。当然国外媒体也有专访造假,比如英国发行量最大的小报《太阳报》曾在英葡大战前刊发葡萄牙队中锋保莱塔专访,事后当事人称根本没有接受过该报采访,但如中国媒体这样批量制造独家专访的,实属罕见。这其中也有不幸被“冤枉”的,比如某体育专业报的贝肯鲍尔专访系法国《队报》供稿,但该报之后也曾多次刊登未署名外来供稿的独家专访,此是后话。
曾引起新华社发文抨击的布拉特专访《世界杯必将回到足球故乡》则成了本届世界杯专访类新闻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本文也被香港媒体作为上海某报的产品而列为假新闻典型。该文由山东某报一位持证记者撰写,因该家媒体和国内数十家媒体有串稿合作关系,因而本篇专访同日在全国不少报纸均有相近版本的刊登。该记者曾于6月30日发表《我和布拉特不得不说的故事》对舆论的批评进行了回应,文内解释道,采访国外人士“因为语言关系,在记者沟通出现问题和不畅时,中国足球的‘外交家’张吉龙副主席非常亲切地给予记者帮助”,但同一篇文章内又写道,在记者采访布拉特时张吉龙另有事务不在现场。而就是这位号称专访了布拉特、林茨、贝肯鲍尔、郑梦准、维拉潘、马拉多纳、普拉蒂尼等大腕的记者,曾因听不懂“你是哪国人”等简单英语问题而被国际足联新闻官拒绝授予捷克与加纳之战的混合区采访证。
解析
在世界杯这样高规格的大赛中,绝大部分媒体与一线球星、教练们的面对面接触机会仅有两个途径,一是赛后常规的新闻发布会和混合区采访,二是训练公开日,而在公开日采访中,通常也是指定被采访者新闻发布会和混合区两个模式。而这些通常时间不会超过30分钟的采访都是以一对多的形式进行,即所谓的“群访”。世界杯期间在国内媒体笔下如小菜一碟的一对一采访,就是连三大通讯社和BBC这样的国际权威媒体也无法成功地做到几篇,仅有的例外是世界杯官方网站。持证记者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是待遇与球迷无异的无证记者了。
在这些“独家专访”中,合影又起到什么作用?证据———证明记者的确在被采访者的身边。这一异化作用促使不少中国记者赶赴赛场的第一工作不是看比赛、看现场,而是看贵宾通道里出现了哪些大腕名人,然后绞尽脑汁争取一张合影。甚至因少数记者在争分夺秒的混合区内强行索取球员签名或合影,影响他人正常采访而遭国外媒体向国际足联新闻官投诉。
在高规格的国际体育大赛采访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行规:记者不得在新闻发布会和混合区采访时向被采访者索要签名或合影。国际新闻界普遍认为采访者应与被采访对象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义务也是对等的,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换言之,代表读者出现的媒体记者在采访时应对被采访者保持平视姿态,而非俯视或仰视。而一旦记者向明星索取签名或合影时,势必打破这种平衡。在这样的行业基本道德准则的支撑下,国外新闻从业者在工作中基本上不会与被采访对象合影。而在国内,合影签名却成了工作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这些球迷而非记者所梦想得到的东西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媒体栏目中,“家丑”反倒成了炫耀的资本。但照片是否可以作为采访证据?仅仅是合影或签字并不能证明双方发生了语言上的交流,这成了“合影专访流”一个最致命的逻辑悖论。
凭空捏造流概述如果说专访只是显示了记者语言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的话,那么以下这类假新闻的作者或许想凸现自己在新闻敏感性和反应力方面的与众不同。突发事件是记者们可遇不可求的采访选题,但整个世界杯期间,一些莫名其妙的突发事件总会被中国记者在第一现场遇见,并在距离事发地点数千公里的中国媒体上得以“独家报道”。
6月12日,西南地区某报刊发《德国大捷引发重大车祸7名球迷当场毙命》一文,并在多家国内媒体上转发。文章具备了新闻的全部要素,时间“大约在(6月)10日凌晨1点11分左右”,地点“在距离法兰克福市区31公里处”,事件“一辆载重7吨半的沃尔沃重型货车”和“一部满载德国球迷的中巴”,两车相撞导致“7死25伤”。记者对车祸现场进行了细致的描写,也通过当事者的直接引语阐述了车祸发生的原因,“我们一路上喝了不少啤酒”,甚至连德国足球队及时送上慰问和德国队队长巴拉克感性的评语“即使是世界杯比赛的胜利,也不能当成是与生命互换的砝码”之类的事后新闻也没有漏掉。此文甚至被一些媒体配发了一段“看球之后千万不能忽视行车安全”的编者按,煞有介事。但这件造成重大伤亡的“车祸事件”,却没有被除了中国媒体之外的任何一家媒体曝过光。
6月10日,东北某报也掘出“猛料”,仅仅是这篇文章的大标题就已够触目惊心———《砰!一男子倒在露天酒吧枪击案就发生在记者驻地30米处,德国警方严密封锁消息防止恐慌》。这篇同样被多家合作媒体占为己有的文章称,就在记者住宿的酒店30米外的酒吧内,一男子遭枪击身亡,这位神通广大的记者不仅听到了枪声,采访到了凶杀现场的直击证人,也“合理”解释了两个疑问:为什么没有照片?因为拍照被警察阻止。为什么德国媒体没有报道?用当地人的话说“怕引起恐慌”。但事后该报竞争对手也派遣前方记者对这一事件做了跟踪报道,却发现找不到任何见过凶杀案甚至大批警察的证人,甚至连“猛稿”内提及的宾馆女性负责人也断然否认看到或听到过这一事件。
解析
新闻的娱乐化倾向一直是国内学术界讨论的一个话题,作为较为开放的体育新闻领域,娱乐化倾向显然更为突出。新闻娱乐化的一个表征就是注重报道带煽情性、刺激性的新闻,而这其中又以涉及性、金钱和非正常死亡三大要素为首。以上两则新闻均出现了非正常死亡现象,符合一些低俗媒体的审美倾向。
可悲的不是对这些新闻的报道,真正可悲的在于,记者挖空心思、凭空想出这些耸人听闻的事件来充填版面,一写就能写出几条人命来。世界杯期间,中国媒体制造了太多的垃圾报道,比如对于英格兰球迷这个特殊群体的描写,当法新社、BBC等世界级媒体都在大力赞扬斯文的英格兰球迷正在改写“足球流氓”的负面影响时,偏偏足球流氓们都被中国记者碰上,不同种类、不同版本的英格兰足球流氓制造血案的报道屡见不鲜。这样巧合的例子实在太多,不少中国记者把出国采访成了小说一般的奇遇记,不是与凶杀、车祸擦肩而过,就是莫名其妙地碰上火车、地铁的行驶障碍,又或者被黄牛党拉住兜售价值几千欧元的“开幕式秘密”……美国《纽约时报》著名报人詹姆斯·赖斯顿曾经说过,“19世纪是小说家的时代,20世纪是新闻工作者的时代。”而在21世纪的中国,一些新闻工作者却又将自己的身份转变为小说家,这难道不是历史的大退步?
道听途说流概述比起扯虎皮拉大旗的合影专访、凭空捏造的轰动突发事件,这一类新闻显然更具有迷惑性和神秘主义倾向。记者没有表示自己身在第一现场,却通过种种奇怪或者神秘的信息源得到了第一手消息,这些信息源往往无法追查。
7月5日天津某报刊发《法国内部爆出惊天秘密巴西队爆冷被淘汰是假球》一文,文内称:一个从法国内部传出的惊天秘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世界蔓延。“巴西人已经从法国人手里接过了高于捧得大力神杯的奖金,所以他们畏首畏尾。”这则消息透露,巴西人正是因为接受了法国人的2500万欧元的超级大礼而放弃了荣誉。这一内部信息非常模糊,既没有说清所谓接受贿赂的是巴西某几个队员,还是巴西队全队,当然行贿方也只是笼统的“法国人”,消息来源同样是含糊的“法国内部”,倒是2500万欧元这个核心数字既肯定又确凿。遗憾的是,这个“向全世界蔓延”的信息只被中国媒体接收到,而世界各大媒体无一例外地对此“屏蔽”。此文经新浪网转载后,在网络上引发热烈讨论。
6月20日,搜狐网前方记者发表《德发生首起球迷殉情事件影响极大全境列车晚点》一文。文内称“从德国铁路部门一位员工处获悉,原来是一位悲痛的球迷,因为自己的国家队在世界杯上表现糟糕而愤然跳车”。第一信息源是多特蒙德火车站的两位工作人员,“他们不经意间透露:今天德国全境的列车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而晚点,原因是一位球迷从飞驰的列车上跳了下来,这是德国铁路非常严重的一级事故。”第二消息源则是一位张姓武汉留学生,目前正在德国铁路公司临时打工,“据说发生了死人事件。”
文内前后内容模糊不清,且逻辑混乱。尽管没有一个消息源透露这是球迷为球队殉情,而文章标题和导语却都以此为主线;同样没有消息源透露,这名跳车者是从哪个班次的火车上跳下,记者却用大段文字阐述从ICE火车上跳车的可能性,殊不知德国铁路还有IC、RE、SB等多种车型。同样,国际足联票务热线最正常的工作性答复“证件可以保留到开赛前半个小时”,也成了记者笔下证明火车晚点不正常的证据。值得一提的是,这件“德国铁路非常严重的一级事故”也没有被德国各大媒体报道过。
解析
德国铁路不是万能的,出现延迟是正常现象,笔者也多次在深夜转车时遭遇火车脱班一个多小时的倒霉事。遇见这样的意外情况,在没有确凿和权威的信息源下,记者是不是可以“抓到篮里都是菜”?如同巴西队涉嫌打假球这样的轰动性新闻,记者是不是可以仅凭一个出自哪里都不知道的所谓内部消息,就洋洋洒洒写上千把字?道听途说哪能写出真实的新闻来。
由《新闻记者》评出的2002年十大假新闻中,体育类新闻就是韩日世界杯期间南方某媒体发表的厄瓜多尔主裁判莫雷诺遇刺身亡。事后证明,这条根据某网上论坛的帖子而改编的消息是彻彻底底的假新闻。新闻的第一要素是真实,当记者们一味追求新闻的独家和速度时,却忽略了核实新闻的真实性,这是舍本逐末。
这一神秘信源流,在国内新闻界也颇为流行:“业内人士透露”、“知情人士表示”这样含糊的语句频繁出现在报端,在体育新闻里更是如家常便饭,哪怕是一句再正常不过的“这场比赛一定要打好”,也得出自“一位中场球员表示”。新闻工作者应该保护信源,但在没有任何威胁的情况下,信息来源依然神秘或模糊,就不得不怀疑信源本身是否真的存在。有时即使是信源有名有姓,依然存在不少疑点。2004年欧锦赛期间,上海某报大量刊发场内私密性信息,比如中场休息时的谈话和场景,比如主教练在教练席上与助手的对话,比如赛后球队大巴上的气氛,尽管该报在比赛结束后专程刊文说明其雇佣了某位葡萄牙足协的华裔工作人员为“内线”,但体育一线工作人员都会明白,这些细节或许只有詹姆斯·邦德才能搞到。追求细节没有错,但为了所谓的细节和故事,甚至连信源都要造假,这就实在令人汗颜了。
二、虚假新闻诱因探析
为什么世界杯期间会出现如此之多的假新闻?内外部诱因俱有。
1.前方记者工作压力极大
几乎所有记者在出征世界杯前,都接收到单位领导的指示:“要写出与众不同的独家新闻、要写出在电视屏幕里看不到的场景来”。而在信息公开相当有限、且没有中国队参加的世界杯上,中国体育记者想要搞到所谓内幕性消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于是,为了完成领导和后方编辑布置的任务,为了实现自己的一战成名梦,不少人铤而走险,胆大妄为,不惜炮制假新闻。而大部分新闻媒体的领导对于世界杯的采访程序知之不多,且又远隔千山万水,无法判断新闻的真假。当然这其中也不排除部分新闻媒体为吸引读者而对一眼就知其假的新闻装聋作哑、听之任之。
2.中文媒体影响力有限
比起英语、法语、西语等欧美媒体,中文媒体在足球领域的影响力非常有限,这也成了制造假新闻的一大诱因。
其一,在足球世界里微不足道的中文媒体甚至很难申请到每场比赛后的新闻发布会和混合区采访证件,更不用说是通过正常途径约到重量级的访问,采访的正常途径很狭窄;其二,中文报道通常只会“窝里横”,如果4年前不是由竞争对手拿着报纸逐字翻译给葡萄牙新闻官听,兴许“费戈专访造假事件”永远不会曝光,既然被假新闻涉及的对象不可能看得到、看得懂中文新闻,造假成了一条“可行的途径”。相比之下,奥运会期间假新闻就收敛许多,正是因为奥运会期间报道的重点对象是中国代表团,一旦假新闻涉及中国选手,其被曝光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造假者不得不有所收敛。
3.日渐增多的串稿行为加速了假新闻扩散
体育记者的工作通常是高强度的,世界杯期间,无论是晚报还是日报记者,都背负着抢稿的任务,通常在一至两小时之内要发稿1500至3000字不等,再加上非时效性稿件,中国世界杯特派记者的工作任务通常在每天3000至6000字不等,这一工作强度大大超出了记者精神和肉体的极限。在这一恶劣的工作环境下,串稿成了各地报纸的普遍行为。此次世界杯采访成规模的相互供稿集团有“全国晚报联盟”、“新锐媒体联盟”等数家,再加之记者凭私人关系构筑的换稿团体更是不计其数。串稿能解决记者完成工作量的问题,但同时造成假新闻的无限度扩散,记者很少会对串到的稿件内容进行审核。在笔者写作本文查阅资料时发现,不少同题的假新闻在国内数十家报纸同时播发,要查清谁是“原创”者都存在不小的难度。一条假新闻被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单位同时采用,假的似乎也要被说真了。
4.国内新闻法规和道德建设的滞后
防止假新闻,必须靠相关规章制度加以规范,但这恰恰这是国内新闻界的软肋。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26条指出“报纸刊载虚假、失实报道,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报纸刊载虚假、失实报道,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更正或者答辩,报纸应当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可世界杯假新闻所涉及的对象基本无法看到,又何来提出诉讼?世界杯假新闻就如同“闯红灯效应”,明知道这么做不对,但既然做了不会受到任何惩处,而且可以从中获利,身边又人人这么干,我为什么不干?
各新闻单位内部也缺乏对编造假新闻的记者或编辑的惩罚条例,甚至不乏对有“卖点”的假新闻睁只眼闭只眼的情况发生。整个行业也没有建立起集体抵制造假者的道德自律体系,“费戈专访造假事件”的造假记者在从《体坛周报》离职后2年,又在另一家著名的体育专业报纸上岗担任一线主力记者。而各新闻院系对于假新闻的防犯和新闻职业道德自律方面的教育,也做得非常不够,就全国业界而言,假新闻这一块留白太多,赋予造假者的空间太大。
引用一位国内体育记者的话来说,“世界杯的新闻当然好编,可连世界杯的新闻都要编,我们还有什么呢?”(作者: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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