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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旅游导购“潜规则”变“契约”

CCTV.com  2009年10月05日 01:1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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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午夜新闻):首饰“短斤少两”,这是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而有些导游硬把旅客拉到指定的商店购买商品,这是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今年5月1日,国务院新颁布的《旅游管理条例》里明确规定,杜绝这种用顾客消费换取回扣的“潜规则”。那么眼下黄金周里报团出游旅客的反应如何?请看记者的调查。

  本台记者 董肖明:北京的这条街上聚集了几家只针对旅行团的商店,不少旅行团在这里停留,然而有所改变的是旅客有对于旅行社安排的这样的购物方式没有了以前的烦感。
 
  记者:在购物您还满意吗?

  旅客:(来购物)这些都是谈好的,可以降低团费嘛。

  旅客:反正都是要买纪念品的,这里价格太贵我们也不会买,而且质量不好的话旅行社要负责退货。现在合同里面都写得很清楚。

  随后记者走访了几家旅行社,旅行社拿出了最新的旅游合同,上面不仅写有购物时间,同时还注明了店名。

  国旅总社对外宣传处 张总:现在的合同包括(旅游时间等)。

   5月1日国务院国公布了新版《旅行社条例》,新条例规定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其中景点参观、购物时间、酒店星级等14项内容必须写进旅游合同中;旅行社应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合同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进一步保护了游客的利益。业内人士表示,新条例推进了行业的契约化,购物作为旅游产业链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现在游客、旅行社和旅游商店之间的关系是从潜规则变成了自愿的形式。

  新旅游合同主要事项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 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等

  业内人士 吕楠:现在的顾客都很明白,向澳洲的产品价格有的差好几千,这里面很多都是购物环节决定的。

  另外,新条例中加大了对旅行社的处罚力度,因此除购物以外的消费项目,旅客也不再担心受骗了。

  业内人士 吕楠:比如买了东西游质量问题是双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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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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