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深圳机场女工梁丽“捡”走黄金案25日审查终结,检察机关认为梁丽行为构成侵占罪,由于侵占罪不是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决定不对此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审理查明,2008年12月9日8时许,一家珠宝公司的员工王某在深圳机场办理行李托运手续时中途离开,将一个装有14500多克、价值300万元的黄金首饰的小纸箱放在行李手推车上方的篮子内,王某离开不到1分钟,梁丽将纸箱搬进机场一间厕所,随后转移到家中,民警于当天下午在梁丽家中将纸箱追回,9月25日梁丽取保候被解除审,本案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将相关证据材料转交自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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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