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0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以推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解决。据《湖北日报》报道,这是湖北省首次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
根据我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省政府立法工作总体安排,只要是湖北省改革、发展、稳定中重大而亟须立法解决的问题,都可以提出立法建议。建议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单独或者联合提出。
如果提交立法建议书,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或者理由、主要法律依据、拟规范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立法建议项目草案文本。立法建议需考虑政府立法的权限及遵循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被采纳的立法建议,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将给予适当奖励。
责编: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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