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下班醉酒后摔成了植物人,为救员工,单位垫付了18万余元的医疗等费用,事后要该员工妻子归还这笔钱时,对方却人家蒸发,玩起了“躲猫猫”。无奈之下,单位将其告到法院。近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判定伤者的妻子偿还这笔钱。
庆生宴醉酒摔成植物人
祝某是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重庆810”轮船上的职员。
2004年1月6日,一同事过生,祝某和其他几人下班后一起祝贺,并在船上喝酒庆生。其间,喝得烂醉如泥的祝某在轮船二楼行走时,身体突然乏力,不慎从楼梯上摔下,脑部严重受伤。
经过治疗,祝某变成了一个一辈子都要服侍的植物人了。
下班喝酒出事不属工伤
事后,经渝中区劳动部门认定,祝某的受伤性质不属于工伤。最后,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仲裁认定祝某的受伤性质不属于工伤。
2006年5月10日,经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江北区法院依法宣告祝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祝某的妻子曹女士为监护人。
然而,曹女士对此事一直持拒绝态度,不但拒不履行监护义务,不为丈夫支付医疗费和护理费用,而且对丈夫单位垫付医疗费一事也是不理不睬,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据了解,在祝某酒后摔成植物人一事中,所在单位本没有任何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帮助祝某积极医治,从出事到2008年12月31日,共为祝某垫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18万余元。其间,单位曾多次找到曹女士,讨要垫付的相关费用。
最初曹以种种理由搪塞,到了后来,干脆玩起了捉迷藏,丢下自己的丈夫不露面,也不再履行监护义务了。
相关链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