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钱卫华)昨天上午,演员周杰起诉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索赔经济损失20万元一案,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开预备庭。周杰及其代理人都未出现在法庭上,法官宣布周杰已提出撤诉申请,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月公司)表示对此一无所知。
今年7月底,周杰就撞车案将新月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受理此案后,定于昨天上午10点开预备庭。昨天上午9点半,10多名媒体记者赶到法庭,架好摄像机准备拍摄。10点整,新月公司两名代理人来到法庭。当看到原告的席位空缺时,他们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
法官宣布说:“周杰一方已经提出撤诉申请。”“啊?”庭上庭下一阵惊讶,新月公司的两名代理人表情愕然。“他的撤诉理由是,双方正在积极协商解决本案纠纷。”法官解释说,“开庭前,法庭电话联系周杰一方,其代理人表示今天不会出庭,所以只能缺席预备开庭”。
新月公司在接到传票后,已经对周杰提出反诉,要求他支付车辆损失9.7万余元。预备庭审中,法官询问新月公司代理人,是否要继续提出反诉。新月公司代理人表示他们并不知晓周杰撤诉一事,因此无法决定。
“法庭给你们3个工作日,希望双方能庭下和解。”法官说,届时不能和解,法庭将择日开庭审理。“好。如果周杰同意承担全部经济赔偿,我们不会反诉,愿意和解。”新月公司代理人说。预备庭只进行了十五分钟,法官宣布休庭。
庭后记者了解到,周杰起诉新月公司的理由是出租车司机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礼让周杰优先通行,没有停车瞭望,“甚至在事故发生时没有采取制动或其他避险措施”,才直接导致车祸的发生。针对这份起诉,新月公司在反诉书中认为,事实是周杰所驾车辆把即将驶出路口的出租车撞翻,出租司机不可能在瞬间采取任何措施。按照法律规定,周杰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庭后追访
新月公司
周杰一直没联系我们
预备庭结束后,记者看到了周杰方面的这份撤诉申请,是8月10日向法院提交的,撤诉原因是“周杰与新月公司及其他相关当事人正积极协商解决此事”。
对此,新月公司的代理人告诉记者,新月公司根本没跟周杰一方协商过。虽然周杰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但是周杰及其代理人却没有任何和解的行动,“他们从没联系过我们”。这名代理人还说,周杰承担全部经济赔偿是双方和解的前提,希望能在这个基础上协商,经济赔偿包括伤者的医疗费用、车辆的损失费用。
“既然是他提出的撤诉申请,他就应该主动找我们。3天之内,如果周杰联系我们,双方可以协商;如果他不主动联系,我们就正式提起反诉。”新月公司代理人被记者们团团围住,签完笔录后迅速撤离了现场。
相关链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