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8月10日电 (记者 王国安) 南京市有关部门今天通报,九日晚发生于南京市内一游泳馆的中毒事件原因已经查明,系三氯异氢尿酸(消毒剂)撒落泳池走道遇水产生挥发性有毒气体导致上百泳客被熏。目前,肇事的泳馆工作人员王某被解聘,该游泳馆馆长停职检查,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八月九日晚七点三十分左右,位于南京龙蟠中路的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游泳馆发生泳客集体中毒事件,刺鼻的有害气体令现场上百泳客狼狈不堪慌乱逃出游泳馆。事件导致二十八名泳客入院检查治疗,有四人出现肺水肿,呼吸衰减,情况比较严重,其中包含一名九岁男孩。
据介绍,三氯异氰尿酸是一种高效、低毒的杀菌剂和漂白剂,受热或遇水能产生含氯或其它毒气的烟雾,对人体呼吸道黏膜和皮肤有明显刺激作用。其轻度中毒症状体现为咳嗽、呼吸困难、胸闷等,重度可引发肺水肿、昏迷并导致其他并发症等。
事故发生后,南京市体育局当晚立即成立了调查小组。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游泳馆工作人员王某在搬运过程中不慎将药品三氯异氢尿酸撒落在泳池走道上,随即违反操作规定试图用水将其冲洗干净,三氯异氢尿酸遇水产生挥发性有毒气体,致使部分泳客中毒。
据悉,王某在泳馆已经工作了十一年,但从未接受过相关的业务培训。目前,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已对王某作出了解聘的决定,并将根据情况追究其他责任。同时,责令该游泳馆馆长停职检查,追究其领导责任。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南京市体育局今天召开紧急会议,就全市游泳池开放中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要求,并加大对全市游泳场所的监督与检查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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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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