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贾鹏 实习生刘进 孙纯霞)前日下午,通州区潞河镇庙上村,11人食用村内路边市场的炸鸡块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诊断,为鸡块中的亚硝酸盐引发食物中毒,入院治疗后暂无生命危险。
事发后,中毒者被送往潞城卫生院抢救,昨日下午被转送至通州潞河医院。昨日,该市场内已没有卖炸鸡块的摊贩。一名卖西瓜的村民说,卖炸鸡块的是一对夫妻,隔三岔五就会开着农用三轮车到村内卖炸鸡。“把鸡架剁成块裹面油炸,10元1斤半。”据其介绍,前日下午5时左右看到有多人买炸鸡,当场食用几分钟后,就有人出现嘴唇发紫、腹痛无力的症状,也有人从住处返回质问卖主。患者报警后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众人送到潞城卫生院。
庙上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称,被抢救的有11人,均不是本村村民。潞城镇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证实,患者为亚硝酸盐中毒,事发后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到医院。肇事摊贩逃离现场后,警方查扣了该摊贩车辆。根据车辆信息,潞城警方已到河北廊坊追查。
昨日下午,潞河医院内多名病人正在输液治疗。患者廉先生说,他吃了半斤多鸡块后出现腹痛,朋友吃了十几块后也感觉不适。另一病人刘女士说:“我和一个孩子病情最重,现在头还疼。”潞河医院表示,患者目前没有生命危险。
■ 事件进展
全镇彻查村级市场
潞河镇霍屯村村民冯先生称,昨晨6时30分听到村内广播说,街边市场贩卖的炸鸡块存在卫生问题,已导致多人食物中毒,提醒村民不要购买食用,连续播放数遍。庙上村村民张先生表示,也听到了相同内容的广播。
潞城镇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事发后已向区应急办通报此事,昨日上午召开了建有村级市场行政村的支部书记工作会,要求加强市场管理,强化食品安全。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肇事摊贩属于游商,不属于村内掌握信息的摊贩群体,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各村只能通知村民不要买三无和过期食品。本报记者 贾鹏
■ 名词解释
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主要指亚硝酸钠,多为白色、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肉类制品中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但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食入0.3克至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发中毒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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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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