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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侯耀文女儿应是法定第一继承人

 

CCTV.com  2009年07月23日 15:3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华商报  
专题:侯耀文遗产被谁侵占?

  华商报7月23日讯侯耀文女儿侯瓒及其妹妹,认为伯父侯耀华等三人侵占自己父亲的遗产,将对方告上法院。“中国的继承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现在看来,侯耀文生前肯定没有来得及立下遗嘱,所以应该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他的两个女儿是法定第一继承人。

  华商报7月23日讯侯耀文女儿侯瓒及其妹妹,认为伯父侯耀华等三人侵占自己父亲的遗产,将对方

  告上法院。目前,北京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副教授张西安认为,如果死者生前未留下遗嘱,两个女儿应该是法定第一继承人。“中国的继承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现在看来,侯耀文生前肯定没有来得及立下遗嘱,所以应该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他的两个女儿是法定第一继承人。”

  张教授告诉记者,现在侯耀文的女儿将侯耀华等三人告上法庭,是一个侵权案,但这个案件的难点是侯耀文的遗产范围不明确。“原告的目的是通过法院的调查确定侯耀文的遗产究竟有多少。不动产很好调查,因为是有登记的。但像侯耀文的一些手表、名人字画这种动产是很难调查的,因为很难证明,这个案件应该有个复杂的调查过程,会充满变数。”

  对于侯耀文遗产案,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陈青萍博士认为,都是人的私欲在作怪。“每个人都有一种趋利避害的想法,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在亲人去世后,因为财产的纠纷而闹上法庭,是私欲极度膨胀的结果。特别是名人,对公众有非常不好的示范作用,凡事还是应该从亲情出发,否则就很难有一个好的结果。”陈教授建议,名人或公众人物应该早点将财产处置清楚,既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责编:滕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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