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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未就业超半年可领补助 广州出台多项措施促就业

 

CCTV.com  2009年07月22日 20:2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20分报道,广州多种方式促进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未就业可领取临时生活补助、大学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从15元/天提高至39元/天。详细情况连线中央台驻广东站记者黄少焕——

  主持人:这政策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记者:前天,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目前,广州大学生今年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预计今年在广州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将达15万至20万人。为了帮扶这20万人就业,《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和扩大见习毕业生数量。

  主持人:意见包括哪些内容?

  记者::主要有:一是,《意见》提出,高校毕业生离校时仍未实现就业的,可到户籍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或公告服务机构免费办理未就业(失业)登记,领取生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领取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自登记未就业(失业)当月起即可按月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增加从基层工作大学生中招公务员比例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意见》明确,从今年起至2011年,每年招募1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镇(街)农村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两年,每人岗前培训补贴250元,市财政和接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区(县级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同时,今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聘2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官”,力争5年内实现全市“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市财政给予每位大学生村官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每年工作生活津贴5000元。三是,《意见》还提出,今年内广州全市将挂牌成立50家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见习时限为1-3个月,见习期限修改为“最长不超过6个月。由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财政和见习单位按比例为见习学生提供相当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00%的生活补贴(8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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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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