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7月20日电 (记者王明浩)因城管乱收费及县政府不作为,河北石家庄元氏县县长夏生华被免去县委副书记职务,并被提请县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其县长职务。石家庄市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通报了这一事件及处理结果。
1998年10月,元氏县委、县政府研究成立了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属临时机构。同年12月,县城管监察大队在未取得停车场收费经营行为许可、没有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文件的情况下,违规取得停车收费许可证。2005年7月起,该大队对停在元氏县文化宫广场的“村村通”客车按每车每月30元的标准收取停车费。2009年5月22日,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志民擅自将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到90元,并派人在停车场出入口强行收取。5月27日,张志民又安排人员在停车场采取车堵人堵的方式,强行收取停车费。6月1日,张志民再次派人在停车场拦堵,强行收费。事件发生后,元氏县政府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不重视,不负责任,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不力。
由石家庄市纪委牵头组建的联合调查组认为,元氏县发生的这起乱收费案件,是严重违反河北省“十个严禁”要求、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在这一事件中,元氏县政府不作为,致使该县城管监察大队乱收费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在社会上和群众中产生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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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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