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秦都市报》报道近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刘宇突发车祸,因公殉职。单位以及家属为其举办了隆重的追悼会,刘宇被安葬两天后,家属却突然被告知,死者的遗体被搞错了,当日追悼会以及火化的遗体是另外一名死者。
16日,刘宇家人接受采访时说,7月1日20时左右,刘宇去渭南中院送急件,途中发生车祸,刘宇因公殉职。7月5日上午,刘宇的追悼会在县殡仪馆隆重举行,省、市、县法院各级领导以及刘宇生前友好、家属千余人参加了追悼会。当日下午,死者的遗体火化后送往蒲城县尧山公墓安葬。两天后,刘宇的家属却被告知,刘宇的遗体还在殡仪馆,火化的是另外一名死者。
“这件事对我们打击太大了,没想到这样的荒唐事会落在我们头上。”刘宇的父亲哭着说,7月3日,他和老伴以及亲属到殡仪馆亲手为儿子穿衣服。5日,遗体被玻璃棺封着,被子盖到死者鼻子上,只露着眼睛。亲属们感觉不像刘宇,殡仪馆的工作人员称,由于遗体被化了很浓的妆,再加上停了几个小时的电,所以遗体有点变形。随后,遗体被火化。当日下午,他们将“刘宇”的骨灰葬在尧山公墓。
7月8日上午,刘宇单位的领导突然登门告诉他,7日蒲城县东阳乡一名因车祸死亡的死者家属,到殡仪馆拉遗体回家土葬时发现遗体不见了,刘宇的遗体却还在殡仪馆。随后,在刘宇单位和蒲城县民政局和蒲城县殡仪馆的协调下,他们和东阳乡那名死者家属分别得到20000元、28000元经济补偿。7月11日,刘宇的遗体被火化,家属以及好友40余人在蒲城县殡仪馆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告别仪式。随后,刘宇的骨灰在尧山公墓另一处墓地被安葬。
相关链接:
责编:石光辉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