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孙乾 杨晓晨)昨天上午,海淀区强佑清河新城小区一座电梯突然从14层坠落至7层,后又反弹到11层。事故造成3人受伤,目前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据伤者董先生介绍,自己家住1号楼2单元15层。当天上午9点半,他与装修工约好,在1号楼门口取门锁,随后,董先生乘坐楼道右侧的电梯下行。“当时电梯里共有7人,其中有一名电梯操作人员。突然,当电梯运行到14层时就开始急速下落,13、12、11……显示屏上的数字飞快地变动。”与董先生一同乘坐电梯的汪先生称:“当时唰的一下,感觉也就几秒的时间吧,电梯就掉下来了,然后就使劲顿了一下,没停一会儿也就停了10多秒,又开始反弹了,速度稍微慢了一些,最后我们七个人一起在11层停住了。”
与此同时,董先生先是感到身体失去重心,急速坠落,然后戛然而止。体重约260斤的董先生重重地杵在地板上,左大腿剧烈疼痛,最后“狠狠地跌到了地上”。
汪先生称,有人定了定神,按了几次呼叫按钮,有一次通了。20分钟后,电梯维修工在11层打开电梯门将他们救了出去。
闻讯赶到的120急救人员将董先生送往二炮总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左腿股骨粉碎性骨折,随后进行了手术治疗。另两名伤情较轻者送往清河999急救中心救治。
北京强佑管理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一名值班工作人员称,电梯的事情由电梯公司负责,物业没有任何责任。
现场仅有的一名澳意电梯公司的维修工人称,电梯突然出现急上急下的状况是因为保护开关掉了,以致电梯突然失灵卡在7层。“电梯卡在7层不好施救,我们将它调到11层后施救,不是反弹。”对于造成董先生伤势严重的原因,该工作人员认为,是由于董先生体重过重。
对于以上答复,董先生的弟弟认为,事故是物业和电梯公司两方面的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电梯内部仍然裸露着木板,并没有完全装修完毕就开始使用。
昨天下午,海淀区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的两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目前,物业以及电梯公司交付了伤者的手术治疗费用。但对于伤者的赔付问题,昨晚尚未达成协议。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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