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家中的两台安吉尔牌饮水机自燃,致复式楼房内的装修及所存放物品被烧毁,消费者陈先生将饮水机的生产厂家告上法庭,索赔289万余元。昨天下午,(北京)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陈先生说,2002年11月,他购买了两台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安吉尔)生产的20L-SX/A型冷热饮水机,每台690元。此后,他将它们分别放在住所的二层书房和三层楼梯间使用。
去年9月28日晚11点多,他的住所发生火灾,起火面积达180平方米,大火将其住所内存放的物品及二、三层与阁楼内的装修全部烧毁。去年12月26日,宣武公安消防支队经勘验后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结论为:起火物为饮水机。
陈先生说,事发后,深圳安吉尔在北京的维修服务中心派工作人员于某到达火灾现场,并在维修服务单上写道:“因饮水机自燃致两层楼内所有家具、装修及屋内所有物品烧毁。”陈先生因此起诉要求深圳安吉尔赔偿他装修及物品损失费等共计289.82万元。
法庭上,深圳安吉尔的代理人表示不同意赔偿,并否认于某是其公司员工,于某所持维修服务单上的电话也不是公司在北京的统一维修电话。同时,代理人表示不认可宣武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认定书,认为消防支队没有委托专业鉴定机构,也没有给他们送达认定书。该代理人还补充说:“即使认可这份认定书,也只能说明饮水机为起火物,并不能证明饮水机自燃。”
该代理人认为,起火物可能另有他物,还可能是由于陈先生及家人使用饮水机不当造成的火灾。其指出,按照相关规定,陈先生如要求厂家承担责任,不仅要证明火灾是由安吉尔饮水机引起的,还要证明该饮水机存在产品缺陷。
昨天,庭审进行了近3个小时后,因双方都表示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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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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