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喜宴掉进汤锅获赔12万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在喜宴上帮忙的王老太,掉进煮羊排的汤锅,身体被烫伤面积达40%,构成7级伤残。因赔偿问题,70岁的王老太上法庭告喜宴主人等。昨天记者从门头沟法院获悉,王老太获赔12万余元。
2008年5月,于老汉在家中为儿子操办婚宴,在其家门口放置了一口煮羊排的汤锅。王老太应邀前来做帮工。村中的王某驾驶小客车在门前倒车时,碰到了王老太,致使她掉在煮羊排的汤锅内,身体被烫伤40%。交管部门认定,驾车的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称,因王某的车已投保,中国人保门头沟支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7万余元,喜宴主人于老汉、司机王某连带赔偿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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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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