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道飞) 昨日,一醉汉骑自行车在徜湖村将一妇女撞伤,该妇女以对方酒后骑自行车提出索赔,醉汉竟称:只听说酒后不能驾车,谁规定了酒后不能骑车?
据伤者许芳介绍,昨天中午,她在徜湖村菜场买菜回家时,一醉汉骑自行车将她撞倒,并划伤她的腿部。
她起身后,以对方醉酒骑车向其索赔,可醉汉不仅拒赔,还反唇相讥说:“你以为我是开汽车的,搞个酒后驾车给你榨点油?我只听说过酒后不能驾驶车,从没听说过酒后不能骑自行车。你要拿得出酒后不能骑自行车的法律,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说完,醉汉竟不顾她的伤痛,骑车而逃。
许芳问,我国的法律真的没规定过酒后不能骑自行车的条款吗?
昨天,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占建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3款明确规定:公民骑自行车上路,不得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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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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