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通告让他警醒,一篇报道拉他回头——
本报讯 驾车肇事致两人死亡后,涪陵司机杨辉守(化名)逃亡9年。近日,远在云南的他,在当地媒体上看到一则重庆公检法机关的通告和一篇转自本报的报道,决然回家乡自首。武隆县公安局透露,经研究,警方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杨辉守家住涪陵区崇义办事处,2000年7月22日下午2时50分左右,他驾驶车牌渝G03314的货车行至武隆县境内的石雷线羊岩路段时,将行人黎某、刘某某撞倒在公路边沟,致两人当场死亡。
事发后,杨辉守吓住了,卸下车牌后逃之夭夭,后来辗转到了云南省瑞丽市,在一个建筑工地打工。今年4月下旬,杨辉守在翻看老板的报纸时,意外看到一则有关重庆市公检法机关敦促逃犯自首寻求从宽处理的通告。
杨辉守悄悄把报纸留下,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看。“我越看心越跳得厉害……”他事后告诉警方:看了通告,逃亡九年来的一幕幕,经常会像放电影一样出现在脑海中。而对家乡亲人的思念也越来越强烈。
然而,杨辉守仍然放不下心来:通告内容到底能不能兑现?自己已逃跑9年,自首后会不会从严?……
几天后,杨辉守又从当地媒体上看到转自本报的一篇报道:重庆杀人嫌犯逃亡19年后,思母心切,向警方自首(详见本报5月5日、8日报道)。读完报道后,内心几经煎熬,杨辉守终于给远在涪陵的父亲打去电话。
此前,武隆警方曾多次给杨辉守父亲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一有儿子的消息立即报告。接到儿子电话后,杨父没有食言,在电话中劝说儿子回来投案自首。
5月15号上午8时,在父亲陪同下,杨辉守踏进武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大门,竹筒倒豆子般,将事发经过、自己逃跑的全部经历一一交代。
鉴于杨辉守的表现,武隆县警方决定对杨辉取保候审。警方表示,此案不久可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记者 涂静 通讯员 艺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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