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9日讯 最近,平湖当地论坛上的一则传闻甚嚣尘上:“平湖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平湖二院)妇产科工作人员把产妇的婴儿介绍给买家,从中渔利。”
这则传闻引起了轩然大波,平湖二院这家有数十年历史的公立医院顿时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此事到底是真是假?昨日,记者得知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近日会得出结论。
16岁的“妈妈”称医院“介绍”她卖婴
提起这件事,平湖二院妇产科主任林丽萍满脸委屈。她说,4月29日与30日两天,一个自称刘月的年轻女孩来医院找她,说是要看看自己的孩子,希望林丽萍把孩子还给她。当时林丽萍并不在,同事后来转告她。林丽萍根据同事提供的电话号码给对方回了电话。接电话的人自称刘月,说去年12月当时16岁的她在平湖二院生孩子,林医生是她的主治医生,由于她没有钱付医药费,当时林医生出主意把她的孩子给卖掉了,然后拿了其中的5000元作为医药费,现在她要回老家了,想亲眼看看自己的孩子。
林丽萍一下子懵了,自己几时做过这样的事情?就在这一天,院长盛金峰接到了相关投诉。这样的事情让他很震惊,马上派人对此事展开调查。可无论怎么查,医院的门诊、住院记录上都没有刘月这个人的诊疗信息。后来,院方接到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内容与刘月所说大致一样,要求院方赔偿15万元精神损失费,如果不同意将起诉,索赔金额上升到50万元。
鉴于事情的严重性,5月2日,盛金峰向平湖市公安局乍浦分局报案。
医院澄清:
产妇、领养人面谈,院方无人介入
此事随后在当地论坛上迅速传开,立即引起了众人关注,舆论对林丽萍及平湖二院极为不利。经过多天的沉默之后,盛金峰昨天告诉记者,院方工作人员肯定不会这样做。
盛金峰说,他们也注意到当地论坛上对此事件的讨论,为了平息外界的猜测,5月15日院方在论坛发布了一份声明。声明从医院方的调查出发,叙述了事情的整个过程。
照医院的叙述,刘月当时入院登记的名字为练月,所以后来医院并没有检索到刘月的诊疗信息。产妇于2008年12月1日8点15分进产房,当时医务人员检查认为:产妇难产,需马上进行剖腹产手术。但产妇及陪同男子坚决不同意做剖腹产术。为避免有悲剧或意外发生,医生、护士们一方面积极治疗,另一方面做产妇的思想说服工作。在与产妇的交谈中,医务人员了解到,该女孩未婚,男朋友不知去向,根本无能力养育这个孩子,所以压根就不想生下这个孩子,同时,也担心医药费的事情。
最终,产妇勉强接受剖腹产手术。经过医务人员的努力,12月1日12点33分,安全产下一名女婴。病历记载:12月3日下午,该产妇在医生不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离院。
据院方调查,该婴儿在产后第二天即12月2日中午,被当地一户人家抱走领养。产妇与领养方进行了直接商谈,而平湖二院医务人员没有参与到所谓的“买卖”商谈中。整个过程纯属产妇和抱养家属的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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