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9年度的缴费标准统一上调,已经开始享受待遇的居民明年起领取的政府养老津贴每月提高5.7元。
据介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以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值确定。据市统计局统计显示,200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3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548元,据此,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9缴费年度(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缴费基数为11640元,比2008缴费年度10143元缴费基数上涨1497元。
按照规定,参保居民可自由按照年度缴费基数的6%、7.5%、10%、20%、30%、50%、85%选择缴费比例,因此,7月1日后,参保居民2009缴费年度六档缴费标准也将随缴费基数依次上调。同时,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在同一缴费年度内按时足额缴费的(不含一次性缴纳、补缴),政府将给予缴费基数1.5%的养老保险补贴。
缴费基数上调后,已经开始享受养老待遇的城乡参保居民领取的政府养老津贴部分也将自然上调,由2008缴费年度的每月38元上调为2009缴费年度的每月43.7元,即每人每月养老补贴可以多领5.7元。
相关链接:
责编:李秀伟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