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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网上悬赏1000元为“捉贼”

 

CCTV.com  2009年05月14日 06:4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翀、陆先念)昨天下午,百度贴吧中山吧上出现了一篇寻人帖子。在这篇名为“1000元悬赏中山市东区华柏市场一带寻人”的帖子里,发帖人贴了一名身穿白色衬衣戴眼镜的年轻男子的三张图像,从图像上看,应为视频截图,题目处写着“1000元悬赏寻人”,并注明寻找范围为中山市东区华柏市场一带,但帖子内除了留下“有消息请联系138********”的电话号码以外,就再无其他信息。是寻找匿名好人?还是发动人肉搜索寻找仇人?帖子留下一大串疑问。记者好奇地拨通了帖子内留下的联系电话,试图弄清楚究竟。

  事件回放:银行监控录像发现可疑男子

  接听记者电话是一名说白话的刘姓男子。当记者表明身份并询问发此帖的用意时,刘先生表示自己是为寻找盗窃了自己银行卡钱财的男子,而帖子内戴眼镜的男子就是盗窃者。

  刘先生回忆说,在今年3月15日晚上7时40分左右,他在东区华柏市场附近一间银行的柜员机取款后,一时大意忘记取回银行卡便离开了。第二天当他查询网上银行时,发现原本还有6000多元的银行卡内只剩下70多元。刘先生立即查看明细记录,发现3月15日自己取款后,有人分三次从自己账户上总共提取了6300元。刘先生这才发现银行卡不在身边,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取钱后忘记取卡,很有可能被跟在后面的人取走卡内大部分的余额。

  刘先生立即报了案,警方通过银行监控录像发现了该名男子最为可疑。从录像视频显示的时间“2009年3月15日19:44”看,也与刘先生所述的取款时间较为接近。警方将男子列为嫌疑人,但两个多月来都没有找到该男子。

  刘先生表示,为了追回损失的钱财,他苦苦向公安部门索要男子的视频截图,前两天很不容易才拿到了该截图。

  律师说法

  法律未明文禁止此类做法

  自发悬赏抓贼,并公开嫌疑人的外貌,这种做法是否违法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邝昕律师。

  邝律师表示,与网上很多的打着提防骗子类的公布某些人样貌的帖子不同,刘先生只是公布嫌疑人的图像,说是悬赏寻人,帖子内并没有说明为何寻找此人,没有明确地作商业目的和盈利目的使用,没有侵犯肖像权,也不涉及名誉权的问题,法律是没有明文禁止此种行为的。

  “不过发帖人在得到线索后,应该把线索提供给公安部门解决,另外这是有偿寻人启事,他也必须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人付一定的报酬。”邝律师同时表示,如果被公布图像的男子确实是弄错了,那该男子也有权要求刘先生删帖并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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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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