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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扔男婴已被送到福利院 母亲昨天托人欲领回

 

CCTV.com  2009年04月23日 15:4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扬子晚报  

  4月20日,本报曾在A10版报道了《丈夫涉嫌诈骗被抓 妻子将孩子扔派出所》一文。一名涉嫌诈骗的男子被抓了,男子的妻子竟然把自己6个月大的儿子留给了江东门派出所,企图以此威胁公安机关放人。记者昨天了解到,派出所的副所长给孩子当了2天“奶爸”,并找到了孩子父母双方的家人,结果没有一方愿意要小孩。民警只能把孩子送到了福利院,昨天上午,一名男子来到福利院,说自己是受孩子母亲的委托,要领小孩,结果被拒绝了。

  江东门派出所分管刑侦的贺所长告诉记者,孩子的父亲是他们上网通缉的逃犯,18日晚被捕。而孩子的母亲当天晚上将才6个月大的儿子留给了派出所,然后消失,企图以此威胁公安机关放人。据了解,孩子的父亲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吸毒贩毒等5种罪行。孩子的母亲也是吸毒人员,她把小孩丢下后,手机就关了机,玩起“人间蒸发”。

  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贺所长只好当起了男婴的“奶爸”,他自掏腰包买来了尿不湿、奶粉,还送孩子到医院做了体检。小孩还特别能吃,喝奶必须喝浓的,奶粉稀一点他都不肯喝。

  “这个小孩身体健康,又很可爱,他的家人真是太狠心了。”18日晚、19日、20日,贺所长曾驾车多次找到孩子的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可是两家人都拒绝接受这个可怜的小生命。无奈之下,贺所长只得来到南京市民政局,经过沟通协调,于前天晚上把孩子送到了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寄养。

  据介绍,昨天上午,曾有一名中年男子来到福利院,说自己受孩子母亲的委托要来领走孩子,由于不符合规定遭拒绝。随后这名男子又打电话到江东门派出所,希望警方能够同意。民警表示,现在孩子的父亲已经被刑事拘留,根据相关规定,要领孩子,必须孩子的母亲本人到场。可是男子表示孩子的母亲不愿露面。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位母亲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遗弃罪,可能难逃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 鼓公 本报记者 焦哲 文/摄

责编: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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