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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司机开门放走小偷 乘客认为此举不负责

 

CCTV.com  2009年04月15日 16:0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扬子晚报  

  苏州市民陈先生在乘坐公交车时,因接一个电话,怀里揣着的5000元现金被小偷偷走。“我并不希望司机来协助我抓小偷,但司机也不能协助小偷溜掉呀。”近日,愤愤不平的陈先生来到苏州市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表示要状告公交公司,要公交公司作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事件回放>>>接个电话5000元被盗

  据陈先生介绍,4月3日下午,陈先生乘坐43路公交车,在公交车到苏福路唐寅园附近时,接了他弟弟打来的一个电话,一句话的工夫口袋里揣的5000元竟不翼而飞了。陈先生意识到小偷应当还在车上,当即拨打“110”报警,并向司机求助,钱被偷了,要司机不要打开车门,等警察前来处理,公交车司机当时没做声。陈先生自己也挪到公交车的下车门,并用身躯堵住下车门以防小偷溜走。

  陈先生说,令他没想到的是,当公交车行至一红灯路口时,公交车司机停车将上下车门都打开了,有三个人(2男1女)从前门下了车,司机当时提醒陈先生说,他们就是小偷。陈先生立即追赶,按住了一个人,但其他两个同伙立即冲上来,与他展开搏斗。不到1分钟,他们将同伙从他手中抢走,随后逃走。“我和小偷搏斗时,车内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帮我。”陈先生委屈地说。

  随后,警察也赶到,但小偷已跑了。警察问了一下大致情况,就让司机把车开走了。昨天,警方表示,这一事件已立案调查。

  失主质疑>>>司机放走小偷是有意为之

  陈先生坚持认为是公交车司机故意放走了小偷。他说,发现钱被盗窃后,他立即向“110”报了警,并且告诉了司机钱被偷的事情,并且请求司机不要打开车门,等着警察来个瓮中捉鳖。可是司机在公交车根本没到站点时就停车,看到自己把后门堵住,却打开前后两个门,以至于小偷逃走。

  陈先生说,事发后,他找到该条线路所在的吴中区公交公司,质疑当班司机为什么不到站就开门放贼,要求该公交公司给他一个说法,并要求公司全额赔偿5000元被窃损失。

  公交说法>>>是乘客自己提出下车追贼

  吴中公交公司办公室一位姓李工作人员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陈先生发现自己的钱被偷后,公交车已经驶离站台一段距离,是陈先生要求司机开门让自己下车去追小偷,结果才发生了上面的一幕。他说,因为车上只有司机一个人,不可能在保证运行安全的情况下,还能抽出身来保护乘客的财物安全。但不管怎么样,公交公司会尽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果陈先生要追究公交公司的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苏州市公交公司同时表示,陈先生乘坐的43路车是郊区线、车上没有监控设备,司机势单力薄,一旦挺身而出,经常会被歹徒报复袭击,这样的事例在公交行业并不少见。

  律师观点>>>公交公司应承担部分责任

  公交车上发生这样的事,损失该由谁来赔偿,是被盗者自认倒霉,是当事司机负责,还是公交公司赔付呢?

  苏州市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认为,在公交车上被盗,被盗者自己疏于安全防范,应当负一定的责任,不能把责任全部转移到司机身上。如果被偷之后被盗者没有及时发现,小偷已经逃离现场,则不能认定承运人存在过错,在破案之前被盗者应自己承担损失。如果是在被盗者及时发现犯罪,要求司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下,司机在公交车没有到站的情况下擅自打开车门让小偷逃跑,可认定司机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真如陈先生所说那样,司机在公交车没到站的情况下擅自停车打开车门,使小偷顺利逃掉,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损失,应由公交公司来承担。

  陈小武 张毕荣

责编: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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