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简介“HIV-”错写为“HIV+”;顺义区老年妇幼保健院承认“写错了”
本报讯 (记者安颖)日前,怀孕7个月的李女士到顺义区老年妇幼保健院就诊,医院开具报告单写有“HIV+”字样。“我换了家医院再次检查,我没有艾滋病。”李女士要求对方道歉赔偿和消除影响。顺义区老年妇幼保健院表示,接诊医生写错了,将认真对待并解决。
孕妇被告知患艾滋
27岁的李女士怀孕7个月,定期到医院做孕检,怀孕第5个月时,查出有子宫肌瘤。3月17日,李女士感觉腹痛,到顺义区老年妇幼保健院检查,“医生说疑似子宫肌瘤变性、阑尾炎和先兆流产”,在李女士家人的要求下,医生于当日出具“病情简介”,在“辅助检查”一项,写有HIV+字样。
李女士随后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检查,并被要求住院治疗,但医生在查看了“病情简介”后,告诉李女士“你有艾滋病,不能生小孩。”
“怎么会这样呢,之前的孕检都没有这方面的文字记录,我吓坏了。”李女士说。
再次检查“指标正常”
准妈妈一下子成了艾滋病毒携带者,李女士无法接受,“这绝对不可能,我没有这个病。”
当日下午,李女士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进行了血常规检查,结果显示“指标正常”。同时在该院进行的胎心率电子监护及B超均显示正常。
由于焦急和劳顿,回家后的李女士宫缩感觉越发明显和频繁,由家人陪同到顺义区医院治疗,因患有子宫肌瘤和当时的身体状况不好,李女士被定为“高危产妇”,当日住院。
“肇事”方称将“认真对待”
因认为错误病情简介造成其他医院误认为李女士为艾滋病毒携带者,给李女士的身心带来伤害,李女士的家人向顺义区老年妇幼保健院提出赔礼道歉、经济赔偿和消除影响的要求。
顺义区老年妇幼保健院住院部8层产前中心孙主任表示,病情简介中出现“HIV+”是接诊医生写错了,误将“-”写成了“+”。
该院医务科刘科长表示,的确是医生写错了,他们会在双方知法、守法的前提下,认真对待并解决该问题。
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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