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0月重庆发生“彭水诗案”以来,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书案”、陕西“志丹短信案”、山东“高唐网案”等多起公民“因言获罪”案件接连曝光。看来,批评与质疑政府官员,确实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
当地警方在8天后便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理由是“证据不足”。既然“证据不足”就说明王帅无罪,遗憾的是,宣传部王部长仍然理直气壮地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可见,当地政府部门以诽谤罪将王帅关进看守所,只是为了教训教训他。这种将法律当做“教训”普通民众的做派让人不寒而栗。警方在放人之时,竟又以要求其家人“把果树砍了”作为交换条件,这种将司法手段当做工具的执法方式也让人心生恐惧。
从胡锦涛、温家宝到各级官员都在强调网络监督。当地官员却仍然认为“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王部长声称“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可现实是,王帅已多次向各级国土部门和相关纪检部门反映,“没有任何回音”。在这种情况下,“想通过网络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似乎无可厚非。
摘编自《潇湘晨报》4月9日文/刘义昆
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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