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11日电(记者王志)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2008年底,山东省5年累计投入1.2亿多元财政资金,在全省16个市128个县建成省、市、县、街道(乡镇)四级人力资源市场,5年解决就业550万人。
2005年7月,山东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改委联合制定规划,在全国率先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的政府出资建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据了解,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划分为市级Ⅰ、Ⅱ、Ⅲ三类、县级Ⅰ、Ⅱ、Ⅲ类和街道(乡镇)共三级七类,分别制定相应标准。其中,市级Ⅰ类标准为使用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并设总服务台、职业介绍区、信息发布区等“一台九区”,具备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素质测评、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合同鉴证等14项服务功能。
在建设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基础上,山东积极构建四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充分利用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发挥网络服务功能,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岗位空缺信息发布、推荐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信息查询等服务,实现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一点登录、全省查询。
目前,山东各地人力资源市场已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免费就业服务、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等三项制度,各级政府将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减轻了失业人员负担。
责编:李秀伟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