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向记者发“封口费”有了后续报道,据29日的《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此次“封口费”事件中,矿方共向六家媒体支付了总计125700元的费用。
虽然目前“封口费”的具体数字还没有查实公布,但我们可以替当事矿主算一笔账。据山西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称,仅9月24日、25日两天,就有23家“媒体”的28人登记领取“封口费”。按照这“六家媒体”平均每家收20950元算,矿方大约应该付出48万多元。
据《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规定》,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1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的罚款。也就是说,仅赔偿和罚款这两项,款额就已经超过此次“封口费”了。
更何况,一桩被曝光的矿难所引发的连锁损失,要比100万元大得多。一家煤矿因矿难停工,会连带其他同地区同类煤矿一起停工整顿,对地方财政收入、地方官员政绩都会带来影响,身为矿主,避免不了要为一名矿工的死亡,背负经济上的损失、同行的抱怨以及当地官员的震怒……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起矿难的发生,很有可能“拔出萝卜带出泥”,随着调查的深入,之前被瞒报的矿难很有可能因此浮出水面,由此带来的打击,更是矿主们所不能承受之重。在来自经济、社会、政治三个层面的压力下,难怪一些矿主不辨真假,对所到“记者”都“有求必应”了。
因此,矿主往往会千方百计拉拢和收买新闻媒体;同样也正因此,对媒体行业的管理和媒体行业的自律、记者的职业责任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韩浩月(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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