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所辖音像出版单位2006年至2007年出版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进行清查、回收。那么,禁令发出之后的执行情况如何呢?
在山西太原,记者通过暗访发现,尽管文化稽查人员加大了查处力度,可是在巨大利益驱使下,仍有一些商家不顾“禁售令”顶风销售包含恐怖、惊悚内容的音像制品。
当记者询问店主是否知道国家已经不允许出售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时,店主有的说不知道、有的则拒绝回答。
除此之外,图书、网络也成为传播恐怖内容的主要途径。记者在网上打出“恐怖”两个字进行搜索,一下子就出现了近千条电影资源信息。从网站信息上可以看到,下载这些影片的还是大有人在。对此,人们也提出了更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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