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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巨款后花6千为小姐献花 拒为母亲治病

 

CCTV.com  2008年01月31日 04:54  来源:三秦都市报  

  三秦都市报 讯 (记者 晁阳)在昨日中午的媒体通报会上,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通报了发生在去年12月3日的一起入室盗窃案。

  2007年12月3日中午,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华清路某货运站老板王某报案称,他存放在办公室木柜子里面的17万元被人盗走。

  接到报案后,所长韩建民立即将这一重大案情向分局作了紧急汇报,同时安排民警杨光和汪新宏在刑侦所长王晓军的带领下,对案发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门窗完好无损,存放17万元巨款的木柜子在被嫌疑人撬开后,没有留下指纹和线索,办公室里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公安新城分局局长冯厂生等领导赶到长乐西路派出所后,“12·3”入室盗窃案专案组迅速成立。专案组根据嫌疑人能够顺利的进入王某的办公室和直接撬存钱的柜子,认为极有可能是熟人作案。随即,专案组立即对王某周围的熟人和员工展开了秘密调查。

  落网案件真相大白

  “12·3”专案组在整个摸排走访的过程中,一条很不起眼的线索立即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曾经在王某货运站干活的郗某某(男,临潼区人)一个月前辞职不干,该郗对王某的存放款情况也十分熟悉。那么,被专案组怀疑的郗某某是不是“12·3”案嫌疑人呢?“不要放过任何细小的线索”。局长冯厂生这样对专案组人员说道。

  2007年12月24日9时许,专案组获悉郗某某回到西安,住在长乐西路派出所辖区的某高档酒店306房间。专案组迅速出击将郗某某以传唤的方式带回派出所问话。看见警察的出现,郗某某起先矢口否认盗窃17万元巨款与他有关系,后来民警从其身上的一张银行卡上得到了答案。因为该银行卡上还有7000元余额,身上还装有3000元现金,专案组从其银行卡上的详单上查询得知,案发当日,郗某某给该卡上存进了5万元。在铁的事实面前,嫌疑人郗某某终于承认他伙同洪某(男 )和陈某(男),在临潼一酒店密谋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将昔日老板王某的17万元盗走。

  潇洒给小姐献花高达6000元

  分到赃款后,嫌疑人郗某某首先花5000元为自己购买了一部电脑式手机,随后乘坐飞机直接到了深圳朋友处。整天出入深圳的各大娱乐场所和星级酒店。嫌疑人郗某某落网后自己交代,特别潇洒过瘾的就是刚到深圳不久的一天晚上,为了和别的男子争先为唱歌的小姐献花,从开始到结束整整花去了6000元,使他在深圳的朋友也对其刮目相看,以为嫌疑人郗某某在西安发财了。在深圳玩腻了的嫌疑人郗某某又把另外一名嫌疑人洪某也叫到了深圳和他的朋友一起吃喝玩乐,共享人生“快乐”。

  怀揣5万元不为母看病

  昨日中午,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办案民警杨光向记者介绍:去年12月26日,嫌疑人洪某的母亲来到派出所看望儿子,当看到儿子手机中的艳舞录像时非常气愤,并给民警讲述了在案发两天后,儿子和她一起到西安高新某医院看病,由于其患有脊椎病需要拍片子作进一步检查,可当时拍片子费用要96元,当时嫌疑人洪某就揣有赃款5万元,母亲问其要钱时,嫌疑人洪某却说没有钱,自己还等着钱用呢!就这样其母亲因为96元钱无奈的离开了医院。母亲在知道了儿子的全部行为后,生气的对民警说:“像这样作孽的不孝子,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两名嫌疑人在被公安新城警方抓获后,10多万元已经全部花完,身上就仅剩余几千元。

  通缉提供破案线索有重奖

  在昨日中午的媒体通报会上,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借助本报,郑重规劝负案在逃的“12·3”案嫌疑人陈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上网全力通缉嫌疑人陈某:男,19岁,家住西安临潼区新市街办,身份证号:610115198904185272,身高1.70米左右,偏瘦、短发,眉心有纹的黑痣,如果有知情人士或提供线索破案者,将给予重奖。提供线索及举报电话:029——83231355和83283580与杨光警官联系。

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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