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今日上午,原房山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委办主任许志远,将在北京市一中院接受一审宣判。55岁的他被控雇人杀害房山区委办公室女机要员陈红(化名)并焚尸。
许志远的落马源于陈红的一本日记,里面记载了二人保持多年的情人关系。此案在房山区、北京市引起很大关注。一些了解许志远的人表示,许曾为房山区的建设做出不少贡献,因此事可能被判死刑太可惜。
女机要员过年前失踪
丈夫在妻子办公室发现一本日记,里面记载了妻子与一名领导的多次性经历。
2006年2月1日,大年初四。
根据房山区委办公室给陈红的安排,她本该在这天回单位值班。但她没有出现。
与此同时,陈红的丈夫正在向各个亲戚朋友打听已失踪5天的妻子下落。但没人知道。
据事后的案卷材料记录:2006年1月27日下午2时许,陈红从自己2楼的办公室,来到7楼区政协副主席兼区委办公室主任许志远的办公室。二人谈到4时许,陈红接到曾是许志远司机的刘晓明电话。刘说要给陈送一台电视,希望陈带他过去。后来,陈红坐刘晓明的车离开。
当晚,陈红没有回家。
2006年2月5日,大年初八。
多方寻妻未果后,陈红的丈夫来到妻子办公室。在一个紧锁的抽屉里,他发现了一本妻子的日记。
日记记载了陈红自2000年以来的一些情感经历,以及她与一名大她20多岁领导的多次性经历。而这个领导正是许志远。
陈红的丈夫还从日记中得知,妻子与许志远这种不正当的关系一直持续到她结婚生女之后。
这本日记随后被交到房山区纪委,纪委工作人员找到了刚带着全家人外出旅游归来的许志远谈话。
许坦言他和下属陈红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但已经断了。许还说最近半年多和陈红联系很少。对于她的失踪,其并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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