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已正式实施数日,业界更为关注的实施细则也即将出台。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5日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实施细则没有新的变动,且不会采取分类执行的办法,(对不同的企业)“还是会执行统一的标准”。
他特别指出:“实施细则并不是要修改《劳动合同法》,而是要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细化、具体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以便更好地贯彻实施。”
企业不应“规避”而应“适应”
常凯是5日于人民大学举行的“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新年报告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该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于2005年1月启动,今年已是第四届。由于《劳动合同法》的正式生效,如何化解日益紧张的劳资关系成为今年会议的核心话题之一。
对于始于去年末的一些企业试图规避《劳动合同法》现象,常凯在主题发言中对此提出了批评。
他对本报表示,“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将会付出更大的成本。《劳动合同法》就是要增大企业的违法成本。”
不过,常凯也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反而将给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新的发展趋势的社会条件和法律条件。
他认为,为适应《劳动合同法》,企业应该从以往的以低劳动成本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模式,转变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逐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模式。
“不能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看作一边就是保护劳动者,一边就是限制企业。”常凯表示,《劳动合同法》最重要的社会作用,是将会促进劳资双赢。
不会出现大幅裁员
围绕《劳动合同法》的争论和“误读”,还集中在是否会大幅增加企业的劳动力成本问题上。
劳动密集型企业对此更为关切,尤其是那些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背景下,依靠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才能勉强维持出口的企业。
对此,常凯认为,和以往的法律规定相比,《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具体的、显性的劳动力成本增加很有限。而且,现在企业过低的劳动力成本不合理,“适度的提高是必要的”。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一下子把成本提高到很高,让企业无法承受。对于相对规范的企业,劳动力成本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常凯说。
他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会有一批企业被淘汰,这是正常现象,不规范,没有效率的企业就不应该生存下去,为好企业的发展留下出路,留下空间。
而这是否会导致社会上出现大面积裁员?对此常凯表示乐观。
“大幅的不可能,因为目前的市场化的企业,绝大部分是人和事是相符的。如果大幅裁员,企业的生产或经营便不能正常进行。小幅的当然会有,但这也属于正常的,只要企业是依法裁员就可以,并不是说不能裁员。”常凯对本报表示。(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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