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继续解读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款,专家提醒其实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企业的包袱,反而可以大大地降低用工成本。
专家指出,企业一般情况下,培养一个员工大约需要一到二年的时间,如果要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就要不断换新的员工上岗,这不仅对用人单位职工队伍的发展不利,同时还要不停地向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专家举例,如果一个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两年,他的月平均工资是三千元,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就要向这个劳动者支付六千元的经济补偿,如果这批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者总共有一百人的话,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60万元作为经济补偿,如果一千人的话,则需要支付六百万元。那么这样算下来,长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的金额是惊人的。
而专家说,劳动者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工作到了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或者在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之后,劳动者单方的解除劳动合同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必向他支付经济补偿。
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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