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一家叫做裕鼎五金运动用品厂的门口,记者见到了几十个刚失去工作的员工,然而他们失去工作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拒绝签一份离职申请书,厂方提出要续签合同的话,必须先签离职书,而且还要在离职原因里写上自愿。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周志葵告诉记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员工还在这个单位工作,连续工作,不管有没有补偿,他的工龄一样的是连续计算的。
2007年12月7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劳动合同法遭企业误读 员工辞职后续签工龄未断”,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明年1月1号,有一部新的法律将要实施,就是《劳动合同法》,虽然它内容不多,只有九十八条,但无论用人单位,还是普通员工,眼下都很关注这部法律,在广东,有一些企业甚至赶在新法实施之前,开始提前行动了,不过,它们不是在学习这部法律,而是赶在年底之前,突击辞退工人,或者要求员工集体自愿辞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的记者到广东东莞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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