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林写的报警材料,上面按上了她的手印。本报记者韩成良摄 |
本报讯 (记者 韩成良)阿林与男经理吃晚饭,被经理灌了很多酒,打车回家时,经理将喝醉的阿林带到一旅店想非礼她,被阿林挣脱。阿林于第二天报警,但经理突然离开了公司,现在公司竟以此为由将她辞退。昨天,阿林将此事反映给本报。
[女子]
趁我喝醉把我带到旅馆
昨天中午,记者在长安镇见到了当事人阿林。她外表秀丽,体型瘦小。阿林介绍,她今年28岁,11月27日到长安该贸易公司上班,做经理助理。其上司是郭经理,今年31岁。“11月29日晚上,我被郭经理拉去和同事吃饭。我平时不会喝酒,但我被经理一再劝酒,喝了大概10玻璃杯啤酒,当时我就迷糊了。10点左右,郭经理、一名副总和我,顺路打车返回。半路上副总下了车,郭经理说有事和我说,把我拉到一家旅店,说喜欢我,然后开始撕扯我的衣服。”阿林称,她使劲反抗。“周旋了1个小时,我说要出去买东西,他没再拦我,我打车逃离了。”
[经理]
请假一周否认非礼下属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阿林上班所在公司。公司负责人介绍,郭经理是10月中旬刚招来的。11月29日晚上他们一起吃饭,之后阿林、郭经理等三人打车回家。“郭经理11月30日上午来电话,问阿林有没有来上班,说要请假一星期。公司和郭经理通过电话,但对方否认曾对阿林做过什么。至今郭经理没来过公司,现在连电话都打不通了。”
阿林说她当天非常害怕,连那个旅馆叫什么,在什么位置也没留意。事后第二天她去报警,警方派人到公司调查郭经理后,要求阿林找到事发旅店和其他证据。公司表示,他们会尽力配合警方调查此事。
[律师]
要公司负责无法律依据
阿林介绍,事发后公司竟以此为理由将她辞退。“我是受害者,公司应该对此事负责。”该公司负责人称,“公司不想因此事受影响。”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喻长润称,该公司因此辞退女事主,情理上说不通,但女事主要求该公司负责也没有法律依据。
责编:赵德礼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