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60度):不管怎么说,一死两命是一场悲剧。尽管悲剧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但是有关的争论却在不断升温,由此引发的思考也是多方面的。下面我们就来回顾一下事件的过程。
11月21日,一名叫做肖志军的湖南衡阳籍男子,将怀孕生病的妻子送到了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当时孕妇的情况已经非常危急,需要立即进行剖腹产手术治疗。考虑到肖志军的经济情况,医院决定为其开通绿色通道进行欠费治疗,但是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肖志军需要在妻子的手术单上签字确认,医院才能对其进行手术。但是,在这样的危急情况下,不管医院和其他病人如何劝说,肖志军就是拒绝在妻子的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
肖志军:如果签字的话,医生就更有理由了,更有理由,更有理由明目张胆,把我老婆整死,可以害死她。我不签字,他就不敢害死她,我是这样想的,我有很多无奈。
虽然肖志军拒绝签字的理由确实让人无法理解,但是由于他意识清楚,作为患者家属,他拒绝签字就意味着医院无法单方面给肖志军的妻子进行手术。
赵院长:因为法律规定,国务院颁布的有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有个规定,在做这种一切医疗,不管是有创无创的医疗情况下,一定要经得患者,患者家属的同意。
就这样,在僵持了三个多小时之后,肖志军依然没有在妻子的手术单上签字,医院也因为管理制度的严格规定未能给他的妻子进行手术。最后,肖志军的妻子李丽云终于不治身亡,孩子也没能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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