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 正文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合肥出台新规:廉租房连续半年不入住将被收回

 

CCTV.com  2007年11月20日 15:0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讯  记者从合肥市法制办获悉,该市在《合肥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廉租住房优先配给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但若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内居住,将收回房屋。

    保障办法规定,若承租家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内居住,或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按照合同约定其承租的廉租住房将被收回。若承租家庭将廉租住房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也将被收回廉租住房。

    新办法还严格规定,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廉租住房保障,将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责编:刘立

1/1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