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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对于“第二套房”的几种不同理解

 

CCTV.com  2007年10月18日 19:56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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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360度):目前,各家银行对于"第二套房"理解,存在四种不同的情况:一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清以前贷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二是以个人为单位,有房贷经历的,不管贷款是否还清,以后购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三是以家庭也就是"户"为单位,还清以前贷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四是以家庭为单位,有房贷经历的,以后购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除了这四种不同理解,关于"第二套房",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明确界定。比如说:一套贷款购买的住房,产权人涉及父母和子女两代人,那么,其中的子女要另外购买首套自住房时,算不算"第二套房";一个家庭需要卖出贷款购买的自住房、购进更大的自住房,那么,在前一套住房尚未卖出时买进更大住房,算不算"第二套房";虽有过贷款经历,但房主在贷款还清后将住房出售,然后再买入新的自住房,又算不算"第二套房",等等。

    央行和银监会出台房贷新政策调高"第二套房"贷款门槛已有半月多,市场关于"第二套房"如何界定至今仍然争议不断,各银行的实施细则久拖未出,多数持观望态度。这也情有可原。因为新的规定涉及到银行自身利益:如果解读过松,政策落实效果不如预期,相关银行可能会受到有关部门的警告或惩罚;但如果解读趋紧,那么其房贷业务则可能下降,利润将受影响。

    管理层对"第二套房"贷款的新规,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要求,那么上面提到的那些具体问题,需要管理层和各银行在今后的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在具体操作上也应统一,不能互相矛盾,以免让投机者有机可乘,造成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各家银行对于"第二套房"的四种理解:

    以个人为单位,还清以前贷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以个人为单位,有房贷经历的,不管贷款是否还清,以后购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以家庭(户)为单位,还清以前贷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以家庭(户)为单位,有房贷经历的,以后购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责编: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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