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晚间新闻):今天下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一年来引起很多争议和关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终于最终敲定。我国成为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后第四个制订并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的国家。
这次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凡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等6种疾病,同时对重疾险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对重疾险的相关除外责任也进行了规范。
重疾定义制定办公室负责人董向兵:一方面非常针对性地解决了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带来的一定困惑。比如说我们有术语定义的解释,有除外责任的最大规范,这样对我们的消费者在选择和比较购买这样的产品时带来了一定的便利,第二个意义是我们制定了这样的一个行业统一的定义。
记者从已经向保监会报备新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规范出台后,新老保单的变化不大,只是在一些疾病的定义等术语进行了修改。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张剑敏:我们会按照规范,如果老客户老条款比新规范限制的松,我们会按照老条款进行赔付,如果新条款比老条款限制的松,我们会按照新条款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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