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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 你被窥视了吗?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3月27日 15:21 来源:CCTV.com

内容提要:

    窥视的欲望,利益的驱动,观念的局限,技术的发展,让我们的隐私无处可藏。究竟怎么样我们的隐私才能逃脱他人的入侵,找到安全的乐土呢? 或许,尊重别人的隐私权就是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当每个人都不再翻动他人的隐私,隐私的安全乐土才真正降临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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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进入了一个网络社会、信息社会,我们的隐私无处可藏……

     CCTV.com综合消息:不久前,一份收录了近400位名人手机号码的名单突然出现在网络上,包括许多演艺圈大腕,号码准确性接近90%,中央电视台几位知名主持人的电话也在其中。有人说:名人就是生活在闪光灯下的,想要保护自己的隐私很难。不过,你是否知道:我们的隐私也不见得比名人更安全。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的电话号码、邮箱、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也许早已完全暴露在他人面前,各种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随时会不请自来地闯入你的生活……

    个人信息被公开买卖——巨大金矿”成产业?

    现在,有人发现个人信息是一座巨大的金矿,于是,他们把信息收集和买卖发展成了一门产业。互联网上,出现了许多专门买卖个人信息的网页,种类繁多,数量惊人。不仅如此,在街头,也有信息贩子公开推销个人信息:光盘版的、印刷本的,任人选择。

    除了商业机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也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下,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由于职能需要,各政府机关掌握着详尽、准确、系统的海量个人信息。河南郑州的伊先生刚领结婚证几天,就收到了一家名叫“上花轿”的婚纱影楼的电话。在被问及如何得知自己的个人信息,对方居然告知,影楼和民政局有着合作关系。

    在生孩子、买车、买房之后,信息的泄露渠道有迹可寻。不过,很多时候,绝大多数人被骚扰后都选择了不了了之。

    通讯记录被盗取——手机变成窃听器?

    你想过自己的通讯记录被准确无误地展示在他人面前吗?现在,就有一些带有私家侦探性质的调查公司,帮人调查话单、车档、户籍、身份、住址等个人信息。

    “诚邀公安、银行、电信人士加盟,报酬丰厚”这是记者在一家调查通讯记录公司的网站上看到的话。然而,获取别人的通讯记录,方法远不止这一种。最近,某公司在网上公开销售一种软件,号称如果安装在手机上,可以监控它所有的通话记录、短信内容。而且,如果你用一个设定好的号码拨打安装了该软件的手机,手机就会自动变成窃听器。

    记者购买该软件进行试验,将它安装在一部手机上之后,按说明书进行操作后,惊奇地发现:该程序是隐藏的,机主根本无法察觉。而我们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这部电话刚拨打过的所有通话记录、通话人的名字、号码、发送的短信内容,它已经被全程监控。将这部手机放到一间正在开会的办公室里,在相隔遥远的另一个房间里用设定好的号码拨打了这部手机。手机没有显示任何来电的迹象,但是它已经悄悄地开始工作:它记录下了周围每个人的发言,并清晰地传到了另一端记者的听筒里。

    网络无隐私——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人都是获取者

    互联网技术给隐私保护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有人说:你以为上网是你通过一方小小的屏幕看到了全世界,其实,是全世界都正在透过这方屏幕看着你。在互联网的某一个角落,或许就有一双眼睛,正在暗处静静地投向你。在信息社会下,网络的高度发达,可以说撕掉人的每一寸遮羞布。

    互联网让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极大地提高。如果你的隐私被放到网上,后果就会象那句著名的广告词:地球人都知道了。有些隐私如果被窥探者掌握,后果很严重,例如你的网上银行密码。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本来是一种能给我们带来很多方便的新业务。但是,看着密密麻麻的网络交易受害者名单,你可能会犹豫要不要使用这样的业务。网上隐私的安全状况,已经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针对网络安全,微软公司安全总监CRIAG D SPIEZEL如是说:一是要更新技术,二是要加强各商业机构,行业组织的合作,三是要对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四是要国家立法和强有力的处罚。

    防不胜防的专业偷拍设备——电子眼该拍什么?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生产、买卖、使用偷拍、窃听设备是违法的。不过现在,不使用法律禁止的设备一样可以很方便地偷拍。手机已经普遍具有拍照、摄像的功能,技术指标也越来越高,各厂商还以此作为一大卖点。甚至有人在网上推荐哪一款更适合偷拍。只要有手机、相机或是DV在手,你可以随时将别人摄入镜头。

    如今,越来越多“电子眼”应用中的隐私安全保护日益成为民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办公楼、商场、住宅小区、学校、娱乐场所、交通干道,你走到哪里,都会有眼睛注视着你。和偷拍相比,这些“电子眼”可以说是“明拍”。它们对于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共秩序起到的重大作用毋庸置疑,但是,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的界限在哪里,如何告诉这些眼睛,该看什么,不该看什么呢?

    4月1日,《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将开始施行。该《办法》中指出,公共场所安装的“电子眼”应当设置标志。“电子眼”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涉及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我们期待更多城市能及早出台相关法规,保障“电子眼”下公民的隐私安全。

    酝酿中的保护法——能否提高隐私安全系数?

    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酝酿当中。社科院研究员周汉华是这部法律的专家建议稿负责人。他认为,现有法律中对隐私权的界定模糊、保护范围狭窄,与中国人对“隐私”概念的理解有一定关系。对隐私理解的局限,使很多应该保护的隐私得不到重视。 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形成了草案,立法程序正在推进当中。如果有了法律的保护,我们的隐私安全系数无疑会大大提高。 法律为我们的隐私划出禁区,并明确地警示踏入禁区的后果,是我们都希望早日看到的。不过,总会有些侵犯隐私的行为处于一个难以界定的灰色地带。

    防备的围墙——隔断彼此交流,却不能隔绝窥探的眼睛

    在多重原因的共同作用下,我们的隐私正被一双双手毫不留情地剥开。当人们缺乏安全感,就会纷纷修起一堵堵防备的围墙来保护自己的私人空间。信息社会要求信息的自由流动,要求信息能够交换,否则我们就会成为一个信息孤岛。如果人与人之间都不能交换信息,那谁还相信谁呢?

    种种案例表明:我们建造的保护自己的围墙,在各种窥探的手段面前,或许只是一层透明的玻璃。当我们自认为安全地在玻璃后面游弋的时候,其实,我们正毫无遮拦地暴露在他人面前。这层玻璃的围墙,没有隔绝窥探的眼睛,却隔断了彼此内心的交流。(本稿综合[新闻调查]谁动了我的隐私

责编:陈昌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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