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信息产业部发出通知,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不得擅自给用户开通全球呼、如意呼、秘书台、语音信箱、来电提醒、来电宝等业务。如果开通,必须经过用户同意。另外,如果用户同意免费使用这些业务,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电信企业必须再次征得用户同意才能向用户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
-叫停强加于用户的增值服务话费
记者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教授、电信业专家阚凯力,他说,过去确实有过电信运营商强加给用户类似业务的行为。这样的增值服务在机主不知情或者强加给机主使用,虽然号称免费,但对于拨叫电话的人即主叫用户来说,如果用户占线或者没有接电话,就自动转接该服务,将对主叫用户产生费用,这无疑损害了主叫用户的知情权。有的时候,主叫用户听到人工服务的介绍就挂机时,其实已产生了电话费,这对主叫用户来说是极大的伤害。但对电信运营商来说,却可以日积月累出“巨大的”经济效益。
-要收费需经主叫用户操作确认
信息产业部通知中对该业务作出规范:第一,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不得擅自给用户开通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免费开展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免费试用期结束后,须再次征得用户同意才能向用户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
第二,电信企业在推广、宣传或办理业务时,应明确告知用户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资费整体构成和收费标准,特别要提醒用户在设置呼叫转移后可能产生的相关收费情况。
第三,当主叫用户呼叫使用了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被叫用户时,如该业务或服务功能无须主叫用户操作即可完成(如全球呼、如意呼、来电提醒、来电宝等),电信企业不得向主叫用户收费。
第四,当主叫用户呼叫使用了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被叫用户时,如该业务或服务功能需要主叫用户操作(按键、留言等)才能完成(如语音信箱、秘书台等),电信企业应向主叫用户免费播放语音通知,告知其所呼叫的用户已使用相关业务或服务功能以及收费情况和使用方式,主叫用户操作确认后,电信企业才能向主叫用户收取相应费用。若主叫用户未操作确认而直接挂机,电信企业不得收费。
-最晚应于2008年3月1日实行
据悉,从10月1日开始,各个运营商将开始实行这个规定。如果因系统改造等原因推迟的,最晚应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实行。阚凯力教授表示,从各个细节来看,通知规范了该业务的使用,使得电信资费更合理、透明。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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